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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文书:关于陈丹涉嫌诈骗案应当中止审理,补充侦查的法律意见书
京汉区人民法院并京汉区人民检察院:辩护人认为,鉴于庭审中出现的新情况,本案已不具备继续审理的现实条件,应当先行中止审理,就陈丹当庭揭发所遗漏重要同案犯张明的涉案情况及刘丽与孙然间经济纠纷情况等问题进行补充侦查,并待补充侦查终结后,再行恢复审理。详述如下:陈丹涉嫌诈骗罪一案,于4月11日进行了公开开庭审理。庭审过程中,陈丹补充供述了同案犯张明涉案的具体情况并就刘丽与孙然二人间存在大额经济纠纷可能错误载入其本人犯罪数额中的情况进行了补充辩解。其所供述及辩解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微信账号“缘分”(即冒充“张震”身份的微信账号)系张明控制使用。二是手机号“150XXXX9067”(即冒充“副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