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自媒体,幸运且特殊的职业
通勤路上,在微信读书上读了篇轻纪实。
讲当下大学文科教师们的生存现状。
与我们以往刻板印象里象牙塔中无忧无虑天上人间的生活大不相同,如今的大学老师,不仅面临繁重的科研压力,甚至还要跟在公司上班的社畜们销售们没什么两样,到社会面上找企业拉赞助。
在高校的术语中,经费按来源分两类,“纵向经费”指向国家正式立项然后申领的资金,这部分经费,老师们固然也要参加,但主要工作在学校,他们只需要搞好科研即可。文中所讨论的经费,是“横向经费”,完全靠高校自筹,与其他所有组织一样,高校将任务分解后,分配给每个老师。
文中所提到的学校,平均每个老师每年要拉来五万左右的横向经费。对于文科老师而言,这基本是一项不可能完成的任务。
一方面与老师们所接受的文化熏陶有关,高级知识分子多少有些儒家情节,耻于言利,本就不擅销售;另一方面,也与文科的学科属性相关,放到全社会层面,文科固然大有用途,安邦定国,攘弗四邦,纵横捭阖,但在微观层面,一个具体的企业,则是另外一回事儿,文科的研究成果,无法为企业创造直接的利益,经济上行期这钱尚且不愿意掏,更别说现在了。
个人的力量,在组织面前永远是微不足道的。学校的打法很简单,就是要你弄来钱,至于怎么弄来,学校不管,如果弄不来,那就直接考评不合格,最终辞退,换能拉来钱的人上。反正现在每年新毕业博士生一大把,三条腿的蛤蟆难找,两条腿的博士遍地都是。
重压之下,荒诞的一幕发生了,许多老师竟然自掏腰包,甚至贷款,完成学校的绩效任务。
在这个过程中,教师们不仅要掏钱,还要背负本不应背负的法律风险。
经费的赞助主体只能是企业,意味着教师们要自己去找公司,签假合同,最后走账。这其中每一步都埋着暗雷,虽然我国现在对商业的监管法网还没有稠密到伪造商业记录也要追诉刑责的程度(特朗普便因将变造律师费支出,受到此项刑事指控),但在税务监管越来越精准的今天,签了合同,却没有发生真实的货物或服务贸易,也很容易触发金税报警。
钱进到学校账上后,名义上讲,老师们可以通过报账的方式将自己垫的钱再“提”出来。
即便学校对这种游走在灰色地带的操作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不卡报销,这个环节又将面临一项额外的法律风险:无论这钱是怎么来的,一旦他以横向科研经费的名义进入高校账户,就成为了科研资金,应当全部用于科研项目,老师们报账出来,装入个人腰包,显然面临“贪污”(公办高校)或“职务侵占”(民办高校)的刑事调查风险。
哪怕完全不考虑这些法律上的风险,资金在流转融通中的损耗也不是一个小数目。钱从公司到高校,要扣一道税。自己购物凑发票,票上又是一道税。如果自己凑不齐票,还要想办法从其他非法渠道“找”票,不仅要付出额外的经济成本,还要面临新的法律风险。
至少在一个刑事律师的眼中,这是一项完全划不来的事儿。一旦事发,轻则钱打水漂,中则学术声誉受损职业生涯玩完,重则锒铛入狱。
但设身处地站在他们的视角想一下,好像又没有太好的解决办法。“百无一用是书生”,文科知识分子们直到今天,依旧无法逃脱这道“诅咒”。
象牙塔外难有他们的容身之所,而象牙塔内,也正在迅速填平与塔外的差距,这让他们更加无所适从。
绝大多数人选择了顺从。月亮代替不了六便士。他们需要这份工作维持体面的社会身份,供养一家老小。当然也有人选择反抗,但这种反抗在历史趋势面前显得非常软弱无力,顶多只不过是用脚投票而已。
老子曾用“鸡犬相闻,老死不相往来”描述他眼中的理想社会图景。
在他的眼中,一个全部由自耕农组成的国家,是大圆满的最理想状态。
自耕农,意味着一个人就是一个独立且完整的生产单元,他不用对外进行任何交互,就能过上丰衣足食的日子。
人世间的烦扰,多半来源于不得不对外交互。
在这个料峭的寒冬中,越发感觉到先贤的伟大。能过上太平盛世自耕农的生活,是一个个人无上的福报。
幸福都是对比出来的。读完此篇,突然觉得自己的职业还不算太差。我们当然已经不可能再完全回归农业社会的生活方式,但在工业化大分工的历史背景下,能有幸在一份能够筛选交互对象的职业中栖身,已经是非常幸运的事情。
律师+自媒体,正式这样一份特殊且幸运的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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