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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小作文却总能带起大节奏?
早上看到一则新闻——或者更准确的说——“旧闻”的续集。这则“旧闻”,在其刚刚发生之时,也一度闹得沸沸扬扬,至少法律圈内人尽皆知。事件本身不重要,也不是我本文的写作主旨。感兴趣的读者可以自行搜索,关键词“济南警方通报学生与醉汉冲突被刑拘案。”懒得搜索也不要紧,即便完全不了解这件事,也不影响本文阅读。你可能对这件事一点没印象,完全不了解,但本文一定可以唤醒你脑海中很多同类小作文事件的记忆。事儿本身只是个药引子,不一定非用我说的这件事引。一个事件,一旦发生,就不可能再通过任何方式完整重现。目前人类所掌握的任何重现方式,文字、语言、音频、视频,都是讲述者的二次创作。讲述者口中重述的事件,本质上属于文艺...
一桩可能永远无法平反的性侵幼女冤案
前两天接到一个读者求助咨询。涉嫌的罪名是强奸,而且乍一看上去,情节很恶劣,与不满十四岁的幼女发生性关系,属于鄙视链最下层的那种强奸。我有时会怀疑自己究竟算不算一个合格的律师,因为我很难克制自己作为普通人的道德好恶感。对于这种罪名,这种情节的当事人,我很难压抑住本能的反感。多年前同行推给我一个同样是性侵幼女的案件,我只会见了一次,就实在觉得反胃,也顾不上可能会拂了同行面子,坚决退出了代理。刑事律师如何解决道德冲突是个世纪难题,全世界范围皆如此,中国人深受儒家文化影响,在价值观念上多趋向保守,刑事律师所遭受的道德质疑,以及刑事律师自己内心的道德煎熬也更加剧烈。律师界为了给自己“开脱”,发明出了另一...
自贱者人贱之
半个多月前,坊间就有传闻,说某大律师被一个强奸申诉案的当事人缠上了。当事人跑到他的律师事务所,撒泼打滚,又吵又闹,还到处投诉,说大律师是骗子,要大律师退钱。今天大律师在公众号上正式回应了此事。其实不回应还好,本来大家还以为是谣言,同行恶意中伤,这下好了,你直接自爆实锤了。情节跟坊间传闻大差不差,一年前,大律师团队接下了这起仅剩下最高检申诉一个程序可走的申诉案件。事实上,大律师明显在这里“春秋笔法”。强奸案,一审在基层院,二审在中院。依照现行刑诉法规定,堪称为司法程序的申诉,到省级结束。我稍微做下名词解释,什么叫做“堪称为司法程序的申诉”。司法程序是指,你可以依申请无条件启动,被申请机关要无条件...
备案?
开了独立博客后,我的第一反应是懊悔,极度的懊悔。懊悔自己为何没有早点真正推开互联网世界的大门。过去近两年时间内,我断断续续码了一百多万字。这其中至少有三分之一,还不至于糟糕到见不得人。如果把这三分之一稍微拾掇拾掇发出来,现在小站应该已经初具规模,能够产生一些独立的,真正的流量了。我看似每天都在上网,也自以为开了公众号、知乎专栏、头条号等一众所谓自媒体,算是对互联网逻辑有些了解了。而其实,我不过是在一个又一个别人早已划定的牢笼中转来转去,连真正的互联网是什么样子,都没有看见过。做这个博客时,为了快速上线,买了香港节点的云服务器。任何独立建站的人,心中对流量都是有期许的。能够长期码字,靠的绝对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