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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要求吴检察官回避于光案办理并重新进行量刑协商的申请书
于光涉嫌协助组织卖淫罪一案,由我于2022年8月4日向贵院案管中心递交委托手续及代理公函,委托手续载明律师受托期间为“即日起至一审终结之日”。当日,我一并提交了认为于光不构成组织卖淫罪(公安立案罪名),至多构成介绍卖淫罪,并建议对其不予批准逮捕的法律意见书。2022年8月8日,我与承办检察官吴X电话沟通法律意见,吴X在电话中确认已经收到案管中心转来的委托手续、代理公函及法律意见书等材料。2022年8月10日,贵院未采纳律师法律意见,依法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于光。2022年10月10日下午,我到第三看守所会见于光时,从于光处了解到,案件尚未移送审查起诉,检察官也尚未提审。2022年10月12日上午...
不高兴姑娘
之一王宏的案子到检察院了,分在一个叫乔引娣的小姑娘手里。连打了一上午电话,几乎每隔十到二十分钟打一次的频率,愣是没人接。我甚至怀疑,这个小姑娘是不是把电话线给拔了,就是生孩子,也该生完出产房了。案件不能一直坐等,电话打不通,我就上门堵。结果刚到检察院案管大厅,碰到一个虽然看着年轻但头发已花白的同行,边不停拿手机拨着电话,边东张西望。我搭话道:“你也是来找检察官交材料的?”头发花白的年轻律师点点头,也顾不上答我的话,自顾自嘟囔道:“这个乔引娣的电话咋一直打不通?”我一听也是来找乔引娣的,立刻像是迷途的羔羊找到了大部队,赶紧又对他说:“你的案子也是乔引娣办的?我也找乔引娣,电话打一上午了都没人接。...
哪个牛夫人不曾是小甜甜?
东山案件,我自己都觉得钱挣得有点不好意思。因为我实在是给他找不到任何辩点,最后绞尽脑汁,写了四百多个字的法律意见书,给承办人邮了过去。承办人是个小姑娘,叫“梅梅”。当我问她怎么称呼,邮寄手续怎么填收件人,她回答“我叫梅梅”时,我几乎觉得我听岔了,下意识的“啊”了一声。或许是像我这样惊诧的人太多了,她突然变得有些羞涩,全然没了检察官的气质,成了一个可人的小姑娘,重复道:“嗯,梅梅。”梅梅看样是个刚参加工作没多久的新检察官,心中还装满了对世界的善意。我趁虚而入,顺势给她白活了一大会儿,说嫌疑人家里多么多么困难,他被抓之后,他老婆孩子如何整日以泪洗面,到处借钱,希望能把孩他爸早点“赎”回去。其实我连...
申请羁押必要性审查未获批,两星期后,检察官却主动给律师打电话办取保
在绝大多数情况下,羁押必要性审查是一个仅存在于理论中的程序,很少有律师会在检察院批捕后去做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包括我在内。这基本上属于心理按摩的工作范畴,并不具有实际的程序或实体意义。当然,事情也有例外。有些案件建立委托时刚批捕不久,距离侦查终结还有两三个月,律师总不能收了钱啥也不干,只给家属俩字:“等着”。“假装忙碌”也具有战略意义,它是一种积极的心理暗示,至少能激励家属,不要放弃抗争,不要丢掉希望。这时候,把羁押必要性审查程序穿插在两个月侦查期间,就有其必要性与合理性。显然很少有律师给ch区检察院找羁押必要性审查这样的“麻烦”。当我问案管我准备提交一份羁押必要性审查申请书,我的委托手续要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