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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带干粮辩护,未必就是正义

刘臣律师2个月前 (05-24)时评杂文31414

还是谢留卿案。

高院发新闻通稿时,措辞严厉,为近年所罕见,指二审辩护人队伍浩浩荡荡,达一百零六人之多,不禁令观者感叹,这得多大的财力啊?

法院显然对律师江湖一无所知。

律师办案,一为钱,二为名。

其实本质上还是为了钱,有了名,才能赚到更大的钱。只不过一个是现钱,一个是“期钱”。

谢留卿案一审时,可能确实花了大价钱请律师。我昨天文章里提到的那位家属,就是在他们组团选聘律师时相识的。他妻子只是公司的一名再普通不过的中下层员工,他在与我接触时却坦诚相告,律师费用的预算在每人十万元左右。由于当时我尚未正式执业——哪怕执业也是不超过一年,加之他们是组团聘请辩护人,我这边也拉不起队伍,此事便就作罢。

不过由此大致推测,一是全案律师费用绝对天价,一个普通中下层员工就能掏出十万元预算,那些诉讼价值更高的中层、上层,恐怕至少三五十万元起步,乃至上百万,至于谢和刘这两个首要分子,那就更不必多说了,全案律师费用,当至少在四位数以上;二是全案律师费用有人兜底,不必每家每户自己承担,且不论谢留卿是不是诈骗,即便不是,公司中下层员工,在他那上一年多班,纯挣也挣不到十万块钱,哪来这么大方,价钱都不问,上来张口便说预算十万?只有可能是慷他人之慨,不心疼罢了。

但是到了二审阶段,形势就不一样了。本案一审判出了四十多个无罪,加之一审判决书过于简略,各位看官读后也不明就理——既看不出哪里无罪,也看不出哪里构罪,一审律师和家属们又吵嚷的厉害,众人皆以为,再上诉加把劲,争取打个全案无罪出来。

有了这样的预判,二审就花不多少钱,甚至不用花钱,再极端点说,以我对一小部分律师的了解,倒贴钱蹭上去,也不是不可能。

实务中确实有很多自诩为冤案的家属,待价而沽,摆出一副“案子给你做是看得起你”的架势。我就亲历多次,话术都大差不差:“这案子打成无罪了,也能提升你的知名度,对你也大为有利“云云。

我对免费代理案件,甚至主动蹭上去代理案件,向来提不起兴趣。倒不是我清高,非要遵循“医不叩门,师不顺路,法不轻传“的古训,而是单纯的嫌麻烦怕扯皮。

无罪案件的达成,是”时”、”势“、“运“的结合,律师可能能在其中侥幸做一些微小的工作,但归根结底,还是由历史的行程所决定。

家属先入为主,认定案件必然无罪,很多时候只是一厢情愿的想法,并不符合刑事诉讼客观规律,而且严重加剧了律师的执业风险与伦理风险。

大白话讲:办成无罪了,律师无功,因为他本来就该是无罪,我把无罪的机会让给你,你律师反倒应该感谢我才对;没办成无罪,律师大过,而且由于没有收费,将没有机会补过,你是不是因为没见着钱,所以对我家案子不上心,所以最终结果才不好?百口莫辩。徐昕大律师早年由于免费代理案件,也经常被家属堵门,甚至堵到学校去,某家属是个老太太,也没啥文化,见面就哭哭啼啼,央求徐昕务必尽全力代理,搞得徐昕不胜其烦,后来还在书中吐槽,说律师一旦决定接案,就必将全力以赴,不必整日堵门督战云云。老太要是拿了一千万律师费给徐昕,看还每日去堵门督战吗?肯定不会。免费代理,先天就缺乏了一层信任媒介。从这个角度讲,收费对律师也是一种保护,收了费,双方发生龃龉,把钱退了,对方气儿也就消了,事儿也就平了。压根就没收费,自带干粮代理,万一闹矛盾了,拿啥赔给人家?拿命吗?

我是个天然的风险厌恶者,是以对免费代理敬而远之,对自带干粮主动蹭上去更是嗤之以鼻,但人上一百形形色色,我不愿蹭不想蹭不屑蹭,却有大把人争先恐后蹭。毫不夸张的讲,谢留卿案二审,就是公开招标拍卖辩护人名额,谁给家属出钱多给谁代理,律师们都能抢翻天。

安徽高院阴阳怪气天价二审律师费的通稿发布以后,律师界做出了一些零星反击,如金宏伟就撰文一篇,名曰《收了多少律师费啊?》,妄图给二审律师正名。不过名没正了,反而坐实了二审律师绝大部分并未收费,而是自带干粮。现在都2024年了,改革开放将近半个世纪了,天下熙攘,利来利往,大家都不是傻子,明明是硬蹭,却非往正义、助拳上去扯,还能忽悠住人吗?

安徽高院揣测律师拿天价代理费,以期证明律师的“非正义”,本就已经很荒谬,律师群体再拿“自己没收钱”来证明自己“很正义”,便更加荒谬。

律师也是人,也要赚钱养家,收费代理天经地义,自带干粮蹭上去,反而显得居心叵测。

前年在内蒙代理老刘贪污案时,同案犯老王就撞鬼般遇着了自带干粮的免费律师。继任辩护人张律师在庭上要求法院将此事作为违规执业线索移交司法局处理,原话是:“他一个北京律师,分文不取,自带干粮,主动跑到内蒙来,找到家属,让家属给办委托,免费代理案件,这事难道不奇怪吗?他究竟跟老王说了些什么话?为什么老王本来不认罪,见了他之后就又认罪了?这里边有没有违法犯罪问题,应该查查清楚!”

可惜当初与张律师共同代理老刘贪污案之时,正是谢留卿案一审下判之际,后来见张律师也跑去代理谢留卿案二审了,只不过是不是“自带干粮”,就不得而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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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松易涅
松易涅
2个月前 (06-12)

“前年在内蒙代理老刘贪污案时,同案犯老王就撞鬼般遇着了自带干粮的免费律师。继任辩护人张律师在庭上要求法院将此事作为违规执业线索移交司法局处理,原话是:“他一个北京律师,分文不取,自带干粮,主动跑到内蒙来,找到家属,让家属给办委托,免费代理案件,这事难道不奇怪吗?他究竟跟老王说了些什么话?为什么老王本来不认罪,见了他之后就又认罪了?这里边有没有违法犯罪问题,应该查查清楚!”
可惜当初与张律师共同代理老刘贪污案之时,正是谢留卿案一审下判之际,后来见张律师也跑去代理谢留卿案二审了,只不过是不是“自带干粮”,就不得而知了。”
天道好轮回,哈哈哈

李白拿酒来 回复:
看来你看完了~
1个月前 (06-12)
蓝河
2个月前 (05-24)

人是社会性动物,有一些规则还是懂的,有一些规则也不想懂。自带干粮与免费,没有好处那得考量考虑了。

李白拿酒来 回复:
天上不会掉馅饼
2个月前 (0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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