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问我答|酒后骑电动三轮把人撞了,对方有亲戚在公安局,责任划分不公
读者来信:
律师你好,我想咨询下交通肇事罪,我方酒驾电动三轮车主责,民事赔偿95w,对方是司机醉驾无牌无证报废摩托车载有醉酒乘客(乘客截肢,重伤二级),当时我方没察觉有碰撞就离开了,但是当时回头看到对方摔了站起来了,以为是对方躲闪不及摔了就离开了,交警做了越线鉴定(乡村道路,中心线很模糊晚上看不见)认为我方越线,油漆鉴定认为发生过碰撞,现在是判一年半,我方没有认罪认罚,因为一直觉得责任划分不公(二轮摩托车司机亲哥是我们当地市公安局副局长,事发时有人说来我们县城亲自处理的),检察院建议量刑是十个月到一年三个月,请问您觉得有上诉必要吗?请你辩护的话最好的争取是多少呢?
站长回复:
要看是因为什么判你主责,如果仅仅是因为事故后逃逸,不对事故承担实质责任,则我认为检察院认定有误,逃逸是划分事故责任的拟制条款,而刑事责任的划分则要对事故原因进行实质审查,不能机械等同于依据责任拟制条款划分的事故责任。
如果事故划分依据是越线兼发生碰撞,即你应对事故发生承担实质责任,则我认为案件入罪问题不大。
至于你所说的公安局亲戚之类的,对案件可能会有一定影响,但其所施加的影响大概率与你想象中的影响不同。他可以从纯技术层面影响案件走向,比如按照肇事后逃逸也能判你主责甚至全责,进行技术鉴定后按事故实质原因也能叛你主责,但两种认定方式对后续刑事程序的影响天差地别。
最后,交通肇事案件,实务中判罚一般不重,既然已经退赔损失,那就不如尽量争取拿到被害人谅解书。一般只要拿到谅解书,都能判缓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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