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刑辩实务 > 正文内容

什么是庭外辩护?

刘臣律师1年前 (2023-11-20)刑辩实务74032

今年马上就要过完了,翻看了一下工作日志,这周开完信阳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庭,本年基本就没有什么实质性的工作了。至于从年初就一直嚷嚷着要开庭的淅川涉黑案,先是拖到夏天,我想着夏天就夏天吧,淅川凉爽,就在淅川开一个夏天庭,权当避暑了,结果只开了半天,就被律师们程序辩护把事情搅黄了。家属又开始一直在庭外写小作文网络喊冤。一直等到十一前后,才算勉强开完了庭前会议,至于正式开庭,目前仍然毫无消息。

中国的法庭只能解决一部分问题,在很多案件中,甚至只能解决一小部分问题。这就倒逼面临官司的客户们,八仙过海各显神通,有关系的找关系,有媒体的找媒体,啥资源都没有的,也要举个横幅去法院门口嚎上两嗓子:“冤冤冤!”是为“庭外辩护”。

庭外辩护到底有没有用,用处几何?可能是一个永远不会有答案的问题。但一切社会现象,归根结底都是观念的产物。在人们对某个议题有普遍共识的时,这个议题本身的真伪,已经不太重要了。

中国的刑事审判带有很强的行政色彩,庭毕后还有一系列合议请示汇报工作,某些重大案件,非得拿到上级法院背书后才敢下判。但这些决定案件实质走向的幕后工作,律师既无法参与,甚至不能有效跟踪进程。

案件请示汇报到哪了?上级院又是什么态度?关键领导推进案件的意志坚决不坚决?如何了解到这些关键信息?如何与这些关键人对话?如何将辩护观点有效传递?这些都非得通过强力的庭下辩护手段才能做到。

正是由于有了法律程序外的审判,才有了法律程序外的辩护。这是一个先有鸡还是先有蛋的问题,必须要说清楚。各种私下勾兑找关系,写小作文喊冤,甚至玩弄春秋笔法放大矛盾搞个大新闻,初衷都是围绕着这些黑箱化的审判程序,乱打王八拳,以期进行有效辩护。

这是完全的“黑暗森林”状态。信息不对称,是最容易引发博弈手段无限升级的局面。哪怕在美苏古巴导弹危机,现在的俄乌战争期间,双方高层的军事热线也从未中断过。正是这仅存的沟通手段,成为双方保持基本理性的最后屏障,没有将人类拖入核战争的深渊。从这个角度讲,刑事审判的黑箱化所酝酿的强对抗土壤,比冷战期间的美苏关系,抗美援朝期间的中美关系,更加肥沃。

我既然无从得知你葫芦里卖的什么药,那我就只有乱打王八拳。打了,说不定还有哪一拳能打中;不打,就只能坐以待毙。

正所谓兵无常势,水无常形,刑事辩护中的诸多乱象,根源便在于此。国情在此,一些重大疑难复杂案件,指望基层法院,甚至指望承办人一肩挑,根本不现实。凭心而论,换作我自个儿当法官,很多案子不往上请示汇报,我也不敢判。内部请示汇报自有其合理性,我们不能一味否认,但不得不考虑,当前刑事诉讼的黑箱化,已经成为腐蚀司法公信力的病灶,已经沦为各类“能人”招摇撞骗的温床,甚至会成为推倒律师制度的隐忧。

内部程序不是不能搞,而是应该在阳光下搞。开审委会了,邀请律师参与一下,陈述一下辩护意见;请示到上级院了,召开个听证会,或者至少公布一下内审承办人姓名,让律师有机会交份书面材料。做到这些并不难,也没有什么法律障碍,出几份内部规定即可。本来所谓内审程序,也没有正式立法,都是内部文件自我赋权。

版权声明:本文由刑辩人在路上发布,如需转载请注明出处。

法律咨询或案件委托,请将相关案件材料及您的诉求发送至邮箱:liuchen8916@foxmail.com

本文链接:https://xingbianren.cn/post/128.html

评论列表

名人查
1年前 (2023-11-20)

会打官司的,动不动就起诉别人。不会打官司的,受到侵害,也从来想不起来起诉

李白拿酒来 回复:
呃,也不一定吧,比如我就没打过官司,都是替别人打。
疫情期间,我买了份隔离险,后来大封城,我找保险公司理赔,还被拒赔了,当时本想着为自己打场官司,起诉保险公司,最后也不了了之。
1年前 (2023-11-21)

发表评论

访客

◎欢迎参与讨论,请在这里发表您的看法和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