碰瓷有套路
司法碰瓷一直都是有套路的。
最开始,你们炒作案情,当然,事实一定是你们精心裁剪过的,披露未审结案件证据,无论在哪个国家,都是严重违法行为,于是毫无疑问的,很快被按住了。
后来,你们又开始搅程序,美其名曰“让人说话,天塌不下来”,打着保障辩护权乃至言论自由的旗号,实则故意碰瓷,制造热点,你们这些招数儿,也就骗骗或别有用心或真智商捉急的家属,在有司眼里非常小儿科,前司法部长青岛讲话后,又给按下去了。
现在,由于有司惹不起,舆论场有司固然弄不过你们,但有司可以顺着网线爬过来找你们,发动物理打击,所以你们开始瞄上了律师同行。
当然,大律师你们是惹不起的,某律师在山城刚发了条微博,叫嚣要把山城政法几个教授曝曝光、出出名,结果没等来他曝光教授,等来了司法部副部长押阵旁听。敢情教授们先下手为强,从司法部摇人儿来了,真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这几天,山城那逼案子终于清静了,再不是一打开朋友圈就满屏荒唐可笑的造谣喊冤言论了。
小律师中,有自媒体发声能力的那一小撮儿,也不在你们猎杀范围内。要想制造舆论爆点,就必得添油加醋,颠倒黑白。大家都在一个庭上开庭,你搞这些小动作,有自媒体发声能力的一揭露,你们就穿帮了。穿帮事儿小,本来你们也不要脸,但人设要是塌了,以后就不好骗钱了,甚至严重点说,就会被背后的主子抛弃了。
所以你们专盯上那些手无寸铁、唯唯诺诺、点头哈腰惯了的小律师。这些小律师没有任何互联网发声能力,受了天大的委屈,也只能唾面自干。
针对无发声能力的律师大规模碰瓷,也就是这一两个月才开始密集出现。碰瓷强度也呈逐渐上升趋势。最早一次,我印象中,是某个律协的小官儿,在群里号召大家庭审要挑重点说,然后就被你们揪住小辫子了,说这个红顶律师是“律奸”。也可能是你们自己也知道,这事儿实在做不出什么文章,只是在朋友圈里口诛笔伐一番,没有上升到小作文矩阵密集攻击。
又过了没多久,你们又挑了一个法援律师下手,为了避免自己手上沾血,还借用了被告人的刀杀人。某黑老大,当庭拒绝自己的法援律师辩护,黑老大的话同时成了后来被广泛传播的小作文题目,《那位律师,请你离开》。事情来龙去脉一概不谈,黑老大到底黑不黑有多黑一概不谈,就抓住这句话死缠烂打,攻击法律援助制度,攻击法律援助律师。
法律援助制度有没有问题?当然有。法援律师有没有问题?不仅有,而且大多数都有。但是法律援助制度和法援律师的问题,能不能推导出个案中辩护权被剥夺,甚至是冤案?说到这儿我就只能陷入痛心疾首,归根结底还是土壤不行,当事之人,如案件家属,自然不能指望他们客观中立;旁观之人,又大多没有最基本的逻辑能力,分辨不出其中的逻辑陷阱;少数清醒者,又多明哲保身,事不关己高高挂起。
大多数人的沉默,只会换来你们的倍加疯狂。今天一早,更离谱的碰瓷发生了,玉石县法院某在审案件,由于某年轻律师对某资深表演艺术家过于拙劣的演技表达不满,说他百分之八十的话都是重复的,能不能说快点加快进度,竟被受审的被告人当庭呵斥:“滚出去!”
你们显然把这事儿当成自己一桩巨大的胜利,言语间洋洋得意,那意思是说:“看吧,敢跟我们斗,分分钟把你们开除人籍!”文章中提到,小律师被骂后,一时竟陷入了懵圈,不知所措,但无法判断这是现场的实际情况,还是文章添油加醋的戏剧化处理。
这篇文章并没有引发大规模的转发,原因很简单,大多数人都是小律师,当你们恶意碰瓷有司,甚至后来碰瓷勾兑律师时,多少还能有点共情,现在你们硬茬儿一个也不敢碰了,为了炒作案件,屠刀砍到小律师们自己头上了,除了极个别特别傻逼的年轻小律师,谁还会凑你们这热闹?
此外,你们的手段也忒下作,自己不敢在庭上对同行喊“滚”,就教唆被告人“喊”。这是非常危险的越界举动,被告人为了躲避受审,无所不用其极,山城那个案子,黑老大当庭躺倒在地,撒泼打滚,逼得几个法警把他抬进抬出,以此制造热点,这难道不是律师在背后教唆?哪个国家的法庭还能出这种事,被告人泼妇一般闹庭,甚至呵斥其他律师“滚出去”?!
这就是你们要的辩护权?这就是你们要的法治?这就是你们要的言论自由?
很为小律师不平,却又只能“哀其不幸,怒其不争”。为什么不敢当庭反击,要求审判长立即处罚被告人扰乱秩序,甚至妨害公务的恶劣行为?为什么不敢主动发声,彻底还原庭审真相?既然秉持“打掉了牙和血吞”的生活哲学,当初就全程忍气吞声便罢,何必去招惹人家?现在人家指着鼻子,对全体小律师无差别骂街,我们还他妈得陪着你一起挨骂。
唉,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武装自己就完事儿,弱者根本不值得同情。
版权声明:本文由刑辩人在路上发布,如需转载请注明出处。
法律咨询或案件委托,请将相关案件材料及您的诉求发送至邮箱:liuchen8916@fox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