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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从看守所无罪释放,纪委又找他谈话……

刘臣律师1年前 (2023-10-25)故事会66352

老张最近麻烦事不断。刚把儿子东昆的案子搞定,纪委又盯上了他们,要查他们行贿干扰(干预实在是不够格)案件办理的事儿。

东昆的案子,前后运转了将近四年,才最终尘埃落定。事儿刚开始发酵的时候,老张确实找过一个在市委工作的朋友,帮他们往市委递过信访材料,市委根据信访材料向公安局发了回函。

很多人可能会说,这还不是“钞能力”?

还真不是。我当初接手这个案件,看到卷宗里的市委回函时,也疑惑不解。

要知道,从摆在台面上的规矩来讲,司法是独立运行的,党政机关干预司法运行是大忌。像西京市委这样,堂而皇之盖上自家公章,向办案单位发函,确实闻所未闻。

我在隐阳市代理某央企的刑事控告案件,单位也协调到当地党政一把手那,但得到的回复也只不过是,通过公安局依法依规办理。单位领导又厚着脸皮说案情,说定性,人家拒绝的干脆利落,司法独立,我们不能干预个案办理。

非正常的情况肯定有,潜规则盛行千年不衰,说明肯定有相应适宜滋生的土壤。但正如狗咬人不是新闻,人咬狗才是。非正常运行的司法案件吸引了社会绝大部分注意力,但从绝对数量上讲,依然是偶发事件。

那么老张是不是通过某种非正常手段干扰了案件运转呢?如果不是,那这份戳着市委大红鲜章的回函又是从哪而来的呢?

当老张向我提起被纪委调查这事时,我问出了这个同样困扰着我的问题。

原来,西京市委在那段时间,确实有这么个听取民情民意并督办反馈的工作机制。当时的书记还把这项工作当成了一件主要的民生工程,政绩工程来抓,要求来件必复,有件必回。

对政治比较敏感的人一眼就能看出来这个工作机制不可持续,这里边牵涉到国家的治理体系安排,我就不展开了。光是“击登闻鼓”这个口子一开,便立即会有天量的本应由司法程序处理的案件涌入这个工作机制。

但这个略带试点色彩的工作部门,在应对击鼓鸣冤人群上,显然没有专业队伍得心应手。譬如你去信访部门,人家接待完后,多半又把你的件打回原籍,该谁管的事谁管。绝不会对事件处理发表任何实体性意见。

事关刑名,历来是治理矛盾最尖锐,最突出的领域。但市委这帮生瓜蛋子显然低估了这项工作的复杂性,往往在向经办单位的回函中附带某些信访人员的具体诉求,甚至是个案处理的具体意见。

专职应对信访的部门,从不发表实体意见,是有道理的。古代县太爷断案,还得召集原被告双方,当面问询,方能全面查清事实。现在单凭信访人一纸信访材料,又怎能断明真伪,又何从出具实体意见呢?

事实上,西京市委这项工作机制,实际运转效果并不好。不仅没解决几件实际问题,反而给具体办事的部门带来了很大困扰,并且直接把自己前置到了矛盾冲突一线。很快,这项机制就被叫停了。

也就是说,市委确实曾对东昆的案子下过回函件儿。但这个回函并非特例,在同一时期,市委对包括东昆案在内的众多案件都去过函。这个锅应该由整个工作机制背,不应该由老张个人背。

但仅仅是这样吗?如果老张什么也没做,纪委又怎么会找他们调查谈话呢?

带着这样的疑问,我继续深入了解情况。

原来,老张跟当初市委管这摊事儿的一个窗口工作人员是同小区邻居,两家平常就有走动。在发函事件前两个月,这个工作人员因为买房缺首付款,还向老张和老郝二人借了五十万块钱。

听到这儿,我才总算听明白问题出在哪儿。

公职人员,既领了国家俸禄,便不能再拿群众一针一线。即便是在正常履职过程中收受了群众财物,也以受贿论处。虽说这个件儿本身不是私下勾兑意图干预司法的产物,而是本就有正常的工作机制在,但如果有金钱交易,涉及行受贿,自然也属于纪委管辖范围。

等等,不是说借款吗?怎么借款也成行贿了呢?

没有哪个人会在纪委调查时,直接承认自己行贿或受贿,总会变着花样狡辩。再者说,现在人们生活富裕了,开眼见过世面了,谁家行受贿还搞单刀直入,一手交钱一手交货那一套啊?

判断究竟是借款,还是行受贿,不能光凭嘴说,要结合双方交往情况,借贷关系发生的必要性,钱款实际去向,有无及时归还等多方面原因综合判断。

“那这钱他拿去干什么用了?有没有实际买房?之后又偿还了没有呢?”我问老张和老郝。

“确实买房了。”他俩边说,边拿出一沓材料。我接过来一看,是一份购房合同和几页银行流水后。

老张指着合同和银行流水对我说:“你看,钱打过去十几天,他就把钱转给了开发商,签了合同,又过了二十多天不到一个月,就还回来20万。”

“那剩下来的钱呢?还了没有?”

老张和老郝尴尬笑了笑:“后来我自己也被抓了,还钱的事也就耽搁了,一直到我出来,才把剩下的钱也还上。”

听他俩这么一说,我大概理出了整件事的来龙去脉。

像所有甫一陷入刑事案件的而家属一样,他们病急乱投医,不同于毫无有效人脉资源的最基层老百姓,他们多少认识几个体制内的朋友,比如这个刚好在市委上班的这位。当时市委又恰好有这个倾听民情民意的窗口渠道,他们便通过这个朋友,做这个渠道写了信访件。市委也按照当时的工作要求,进行了回函。后来这个朋友买房手上缺点首付款,老张和老郝就拿出50万借给他周转了一下。

当然,这封回函,与当时市委发出的众多其他回函一样,基本没起到什么卵用。不仅东昆的案子继续运行了下去,且被重判十三年半。就连老张也因为在外多方信访施救,被刨地三尺,安了个虚假诉讼罪名,也关进了看守所。

事儿呢就是这么个事儿。你要说里边没有半点人情色彩呢,可能也不完全符合实际,至少不能彻底说服他人。毕竟回函事件跟借款事件相距太近,很难让人不产生联想。但归根结底,还是工作机制正常运转使然,即便没这层借款关系,从这个部门刚开始运转那段时间的实际状况来看,这个回函也会有。

纪委的逻辑很简单,要不是他给你帮忙递信访件儿,你能借给他这么多钱?说破大天,你们也就是个邻居关系,而且还是城市小区里的邻居,不是农村开门便能唠上家常的邻居。

不过,只要确实有买房及还款的事实存在,这件事儿跟行受贿无论如何也搭不上边。甚至连个违纪,我觉得都够不上。谁家规定公职人员不能借钱了?

我最担心的是,当地想拿这件事做文章,翻东昆的案。

东昆基本上算是个特色的无罪判决,原审四个罪十三年半,打掉三个,最终实报实销。很多人认为,拿到生效判决,战斗便结束了,甚至可以发起反攻倒算,着实有些大错特错。司法机关不能容忍自己办错案,抓住任何机会便要试图翻盘,比如这个:从无罪改判死缓,最高检抗诉纠正一起故意杀人申诉案。再比如这个:男子杀害女友后抛尸,重新调查后无罪改判为死缓

从官司的角度,老张可谓大获全胜。无论是儿子的四个罪,还是他自个儿莫须有的虚假诉讼罪,最终都以“特色无罪(泛指实报实销、不诉、免罚、挂案等)”收尾。

案件终结了,他们心里的坎儿却没能迈过去。依旧如当时打官司时一样,每日各方奔走,信访,要求追责,要求将诬告者判刑,要求将办案人撤职……

我多次劝过他们,见好就收,鸡蛋不跟石头碰。世上倒霉蛋千千万,在这千千万倒霉蛋中,他们已经极端幸运了。但他们不听。

借着这次纪委调查的事儿,我又劝了他们:“万般皆苦,执拗最苦。苦海无涯,回头是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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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maie
1年前 (2023-10-31)

刘老师不说我还以为是小说

李白拿酒来 回复:
艺术来源于生活
1年前 (2023-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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