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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白拿酒来1年前 (2023-06-04)日记随想35700

小破站终于算是初步步入正轨了。借这次迁移服务器的契机,我试着捣鼓了一下WordPress,可能是先入为主了吧,觉得确实不好用,响应速度慢,也不太符合国人(至少是我)的操作习惯。做一个网站,灵魂是内容,平台只要易用,便于展示就好。一个zblog就够我折腾的了,不想,也没有必要再投入学习成本搞WordPress。

越来越多国内搜索引擎的站长平台要求填写ICP备案信息,并会直接影响网站的收录及权重,正是基于这一原因,我才把虚拟主机节点从香港换回了内地。

毕竟还是太过小白,对运营站点一无所知,ICP备案期间,我没有设置“关站保护”,而是直接“拔了网线”,导致现在很多搜索引擎的蜘蛛都不愿意往我这里来。这两天只有bing来了两趟,而且由于我rewrite了伪静态规则,爬的还都是404死链,不知道会不会进一步降低bing对网站的评分……

不过这倒恰恰说明,我及时把服务器换回内地,并进行全面备案的选择是正确的。刚开站一个月,“相对损失”就这么惨重,还好起点太低,哪怕全军覆没,也谈不上什么“绝对损失”。今天在各个站长平台重新提交了sitemap,凡是有要求填写ICP备案信息的,一律填好,慢慢等着恢复元气吧。

在律师中,我也算是比较有互联网推广意识的了,然而现在来看,我对互联网几乎可以说是一无所知。没有从一开始就专注个人网站建设,而是把精力投入到APP内循环流量,是一个重大的战略失误。

其实我本来是有机会及时纠正这个错误的,仔细回想一下,这几年来,通过网络渠道直接成案的案件,还真不多。

通过公众号成案的,只有一个,洛阳案,不过这个案子没有典型性,洛阳案的主导人老张,自己就是个律师,所以他才能看到我的公众号。这也暴露了公众号流量最大的短板,很难形成信息穿透,大家热火朝天的转发一通,阅读量蹭蹭蹭往上涨,结果90%流量都是圈内空转,根本没有“破圈”。

反而是通过网站成案的,至少有三四件。我刚执业时,一口气买了两年的华律网推广,在当时,华律网的服务主要包括两部分,一是有一个APP,会根据你所选择的专业方向,定向推送一些付费咨询,二是提供一个个人网页,可以展示个人信息,发表专业文章,宣传成功案例。

当时我对互联网传播还一窍不通,很多精力放在了付费咨询上,现在回想起来,我真佩服当年的自己,一个付费咨询,不清楚咨询者要付给华律网多少钱,但最终到律师手里的,只有6.9元。为了这六块九毛钱,或者说,为了(我自已为的)这六块九毛钱背后的成案机会,我几乎随时盯着手机,经常回复咨询到深夜一两点,宵衣旰食。这样“战术上的勤奋”不仅没有改善我的处境,反而耗干了我的情绪资源,以至于直到现在,只要手机一响,我第一反应是排斥,病根儿大约就是那时候落下的。我对六块九一小时精神折磨的心理预期很快就从“成案”下降到“加个微信就好”,但事实上,就连加微信这样卑微的行动,也几乎没有任何促成交易意义上的价值。大部分人置之不理,少部分抱有进一步白嫖想法的人会加,但白嫖之后会把你删掉,可能每加一百个人中,最后能留下五六七八人躺在你的通信录中,但那又如何?

没有任何利益共享,也并非基于价值观的趋同,这样的社交链接,用互联网术语讲就是404,死链。

华律网提供给会员的网站,当时并不是我建设的重点。我当时开了非常多非常多的自媒体账号,基本上你能想到的,基于文字的自媒体平台,我都开设有账号。头条号、百家号、知乎、凤凰号、网易号,等等……这些号在流量上基本全部扑街。原因很简单,作为一个刑事律师,你不可避免要进行价值输出,刑事律师作为私权的最后一道防线,在这个国进民退的大时代,思想具有天然的危险性,言论具有天然的不正当性,赚爱国流量的钱,他不香吗?为啥要冒着风险让你们这些无良律师在我的地盘聒噪?对了,我当时还开了个新浪博客,新浪弄得最高明,三天两头给我出故障,丢数据,我说你要删就直接删呗,我也不是不能理解,干嘛总要拐弯抹角,又当又立?后来那个博客根本就登录不上去了,我也懒得计较到底是什么原因,也彻底放弃了新浪平台。很多强硬派律师同行都玩微博,不管在哪遇到“不公”待遇,在微博上嚎两嗓子,问题往往会以意想不到的方式得到解决。微博平台聚集了新浪绝大部分审查资源,一有舆情动向,有司便会联系发帖人,这是微博发声往往能抄近道解决问题的真相。发声抗争的作用是有的,但说句泼冷水的话,可能远远没有那些发声者们声称的那么大。

正所谓“无心插柳柳成荫”,我大概回忆了一下,还真就华律网个人网站导流成案最多。第一桩成案的是件诈骗案,一个女孩跟一个男孩网恋,并频繁以各种理由向男孩要钱,不过既然处对象嘛,女孩花男孩点钱再正常不过。可问题是,这个女孩长的跟她发给男孩的照片差距实在太大,这让男孩破了防,直呼被骗。这个案件严格来说是一件无罪案件,至少也属于刑法不宜介入的领域。这个案子碰到了一个很变态的女检察官,当时认罪认罚制度才刚开始实行没多久,我想着能判个缓刑也不错了,便问她量刑建议多少。女检察官像一只暴怒的猫,全身的毛炸起来,咆哮,你先让她(指当事女孩)过来做笔录认罪,我再告诉你量刑建议!我说,那这量刑建议不得先商量商量吗?女检察官更疯狂了,大概是从未见过竟有犯罪分子胆敢向正义的国家公诉人讨价还价,接着咆哮,商量什么商量,你们罪都不认有什么好商量的?!一筹莫展的我只有向当事女孩坦白我的无能,并建议她找找关系,至少看能否把量刑建议打听出来。女孩找关系的结果让我欣慰了不少,我本来还一直自责内疚,不理解为什么会沟通成这个样子,会不会是我的问题?结果女孩家里找了一圈说,关系都说分到那个女检察官手里就只有自认倒霉了,她们院里的同事见面都躲着她,脑回路跟常人不太一样云云。那看来还是她的问题大一点,应该负主要责任,我舔的姿势不对,最多负次要责任,不过我一个人舔不好她,那是我的问题,大家都舔不好她,那么无形中我的责任又降低了不少。所幸这世上还是正常人多,碰到了个还不错的法官,最后给判了个缓刑。

轻罪案件的错案率远高于重罪案件,大多数人被灌输的理念是老实听话,不要跟政府作对——这意味着他们没有战天斗地讨清白的勇气;他们社会阶层低下,没有像样的工作——这意味着案底对他们没有实质影响;他们受教育程度不高,目光也不深远——这意味着他们不会立即便考虑到案底可能会对后代造成的影响,而往往等自己被子女架到火上烤时,才想起要申诉。基于此种动机的申诉案件,我已经碰见过好几例,哪天可以专门开一篇详细讲讲。

华律网个人网站过来的其它几个案子也都很有意思,或者说,刑事案件基本都很有意思,哪怕是一个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沟通愉快的认罪认罚案件,也一定很有意思。比如我之前提到过,想要进行小说化改造的陈国荣盗窃罪申诉案,大约也是从华律个人网站引流而来。不过囿于我现在笔力依旧贫瘠,不忍心糟蹋了这些好故事。不过,我做律师,大约是要做一辈子的,我写字,大约也是要写一辈子的,时间很充足,不着急,种下种子,给一点阳光、空气和水,总会长出树结出果的。

我很赞同和菜头的说法,只会使用各种手机APP上网的人,跟更熟练web操作的人,完全是不同的两类人。简单说,只会使用手机上网的人不大适合阅读,他们的行为习惯是快速扫读,然后就要留言或私信发表看法,并且喜欢骂人;而熟练web操作的人,多少还保留了一些阅读的习惯,也知道讨论的形式和规则,所以应该是长文字比较理想的读者群,他们的留言和讨论甚至可以丰富正文。

流量向web回归,是一种趋势。我没有具体的数据支撑,所以这并不是一个经过严密论证的结论,而更像是我一厢情愿的臆想。不过,可以确定的是,对于文字载体来说,web的传播及转化效率较之手机APP只会高不会低。最重要的是,它令人感到安心和愉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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