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时评杂文 > 正文内容

为什么贪官认罪都很干脆?

刘臣律师5个月前 (07-29)时评杂文352520

当官从政,历来是高风险职业。表面风光,实则暗礁无限,步步惊心,如履薄冰。

是以很多人选择当裸官。

裸官要做扩大理解。凡是与近亲属设立法律防火墙的,皆可视为裸官。将老婆孩子偷摸送出国外,只身一人留在境内捞钱,固然是裸官的极致化表现。但现在监察力度持续加大,想做这样的裸官越来越不易。

更多的裸官,只能退而求其次。比如《人民的名义》中的李达康,便是新时代裸官的典型代表。组织问起来家庭情况,就是夫妻感情不好,早已离婚各过各的了。但实际上老婆凭什么能当上银行行长,俩人究竟是各过各的,还是攻守同盟,大家心知肚明。

再如《水浒传》中的宋江,裸官做的更极致。施耐庵写的比我强得多,我直接摘录原文:“那时做押司的,但犯罪责,轻则刺配远恶军州,重则抄扎家,,结果了残生性命。以此预先安排下这般去处躲身。又恐连累父母,教爹娘告了忤逆,出了籍册,各户另居,官给执凭公文存照,不相来往,却做家私在屋里。宋时多有这般算的。”

今日之裸官至多不过离婚析产,宋之裸官,连亲爹亲娘都要断绝了亲子关系。

本朝骨子里还是千百年延续下来的秦制。秦制面临的最大问题,便是如何钳制文官集团的问题。古代中国的宦官制度举世无双,除了几个少数民族政权外,很少不面临宦官专权的治理难题。本质上,都是国家权力平衡的需要。国家——注意,不仅仅是皇帝——需要一个区别于文官的力量来制衡文官。少数民族政权为什么没有宦官专权的问题,就拿清来举例吧,人家有自己的基本盘,满族宗亲足以收拾文官,所以用不着宦官冲锋陷阵,宦官便只能在深宫中端屎端尿了。

靠文官监察文官,就像靠小偷抓小偷一样可笑。本朝可能是秦制两千年来,对文官集团监察力度最弱的朝代。很多落马贪官网络喊冤,内容令人发笑。

譬如上半年吵得沸沸扬扬的鹰潭吴敏案。监委跑到北京,找到吴敏女儿,告诫她不要在网上炒作了,否则深究起来,就不是面皮上不好的事儿了,你现在北京住的房子,房款来源就颇为可疑,我们顾念着吴敏,手指缝里漏一漏,可你们倒好,不仅不领情反而倒打一耙。

监委本以为,晓之以利害,吴敏女儿该能知难而退。谁知女儿竟将纪委与她讨价还价的内容发到网上。我原先抽调在专案组时,拉过许多肩上挂星之人一辈子的银行流水。一个军内高官,一辈子的合法收入,也就不超过二百万元人民币。地方官合法薪酬只会远低于这个数字。

这位大小姐大约是过惯了天上生活,不食人间烟火,真个以为地方监委欺辱到了家门口,又在网上寻求网友关注共情呢。她可能从来没有想过,究竟是什么支撑了她岁月静好的生活,她现在住的帝都豪宅,又是他爹贪墨了多少民脂民膏而来。

鹰潭是个穷市,但民穷不意味着官穷。据陈行甲在自转《在峡江的转弯处》中披露,当年他任县委书记的地方更穷,但县里稍稍有头有脸的人,都在北京有房子,有些人甚至不止一套。陈行甲没有在书中点明,这些房子从何而来,只要是个智商正常的国人,心里自然都有杆秤。县里的官儿尚且如此,更何况市里?

像吴敏这样的搞笑式喊冤,竟然也能得到刑辩律师群体的广泛附和,有些人摇旗呐喊颇为卖力,甚至看不出来是装的,说明这个群体基本由骗子和傻子组成。

我很希望我这句非常冒犯的话是错误的。不是有个“沉默的大多数”理论嘛。或许大多数人只是不愿在一片喊打喊杀的政治正确氛围中多说话,其实他们心里知道这是一场彻头彻尾的闹剧。

但大家准备沉默到何时呢?毫不客气的讲,律师行业,尤其是刑辩律师行业已经到了生死存亡的时刻。沉默的大多数如果继续保持沉默,就只能随着这艘破船一起葬身海底了。而那些火中取栗之人,早就挣够了金银细软,搭上了救生艇,四散奔逃了。

原谅我,扯得有点远了。谈到本职业务,总是情不自禁的多说几句。回到裸官这个话题上。

监委这是碰到了不食人间烟火的大小姐,所以才会一番苦心反被当做驴肝肺,碰了一鼻子灰。为什么职务犯罪案件,尤其是高官职务犯罪案件,聘请律师的比例那么低,一个个全都当庭认罪伏法,痛哭流涕?我当年办案最大的一个直观感受——讲清楚,只是我的直观感受,并无实证数据支撑——一个高官,智商、见识、手段必然不低。他贪墨一百个,能暴露出来三十个,已经算是很不小心,甚至是有人出卖的结果。而这暴露出的三十个线索里,能真正固定证据链,形成法律事实,送到法庭过堂审判的,至多不过十之三四。我这么一说,你自然便能理解,换作你是落马贪官,在庭上受审时一想,自己既已安全着陆,兼而保全了全家几代从此花不尽的钱财,你能憋住不笑,就算你有战略定力了。

我说的这还是下功夫查案的情况下,职务犯罪案件所能挖掘的极限深度。今日地方反贪,主要靠监察委,而从治理结构上讲,监察委又属于地方自治体系,由当地的人大选举任命产生。有这么个关节在,监察委就不可能脱离地方盘根错节的人际网络。自然不可能做到,蒙起眼睛抡大刀,六亲不认。

秦制治理体系下,监察权就是外派的皇权。即便不靠文官之外的宦官和宗亲,至少也要下派钦差。如刺史、巡抚,最初都是监察官职务。只不过监察官下放到地方后,往往又与地方文官系统交融,最终反过来侵夺地方行政权力。刺史、巡抚也从最初的监察官职演化为行政文官职,这又是另外一个宏大的话题了。

像本朝这般,直接从地方文官系统中选派监察官,实在是开天辟地头一回。监察效果不佳,自然也在情理之中了。

版权声明:本文由刑辩人在路上发布,如需转载请注明出处。

法律咨询或案件委托,请将相关案件材料及您的诉求发送至邮箱:liuchen8916@foxmail.com

本文链接:https://xingbianren.cn/post/242.html

评论列表

keyle
4个月前 (08-13)

以前从未关注社会的这样一面,被科普到了。

DrPika
DrPika
4个月前 (08-04)

贪官认罪,组织从宽处理,人住疗养院级别监狱,家人享荣华富贵,各取所需。我身边一死党即为此种情况,读书期间时常带我们山珍野味。从这个角度确实很容易理解为什么很少有贪官不认罪的,都是人精,在组织中浸淫了这么久,政治敏感度还是有的。

DrPika
DrPika
4个月前 (08-04)

对于博主关于贪官、裸官的论述我深以为然,不过还是提出一点自己的意见:江西鹰潭案其实被告人是贪官这事当事人、参与其中的公检法、律师、网友们大都心知肚明,我也知道现如今随便从曾经主政过地方的官吏中抽签抽几个人出来,也可以不由分说定他是个贪官。大家摇旗呐喊的是程序正义的问题。

DrPika 回复:
感谢刘律的用心指导!你这么一说,我也反应过来,江西鹰潭案确实有点奇怪,在网络上的热度反常的高,我也是平时经常关注的一些法律自媒体都在实时直播这个案子的进度和新消息,才比较片面的了解到这个案子。时间有点久我印象最深的细节是有一个北大法学院的张庆方教授受家属委托要代理吴敏,但是他和家属都见不到被告,还被告知请了两个法援占坑,家属说家里有条件自己请律师不需要法援,好几周拉扯,原来的法援律师受不了压力退出了,法院又强行重新指派了法援律师。抖音、B站上很多三无小号在发布、转发相关的动态,确实很有幕后团队炒作的嫌疑。但是我一个常关注的B站UP,在视频中指出的监察司法环节的问题确实存在(https://www.bilibili.com/video/BV1bm42177xm/?spm_id_from=333.788.recommend_more_video.1&vd_source=f7996328b596a99ae89d3ce89eea4955 ),只能说真相是任人打扮的小姑娘。
对于“对于实体上明显无冤的案件,是否有权占用公共资源”这个问题,我的看法是除非我们讨论的是言论自由的边界,否则我们从程序上还是思想上都不可能禁止这类被告人利用网络传播有利的甚至是片面的真相。而刘律指出的问题,也是客观存在的问题,今年南方多地特大暴雨、灾情频发,近3月有20多场较高烈度的洪灾,但是各个慈善基金募集到的善款却都远低于去年(信息来源:https://www.huxiu.com/article/3263519.html),甚至方便食品的募捐都出现短缺,人们对公众话题的关注精力是有限的。所以我觉得楼下的评论“路还很长啊”确实可以精辟概论。
4个月前 (08-04)
李白拿酒来 回复:
感谢友的用心评论,简单与友聊两句:
1.任何一个案件,家属的核心诉求都是推翻实体,燃烧自己促进法治进步的侠之大者或许有,但极不可能会在刑事案件被告人及其家属中产生。鹰潭案判决已出。关于这个判决,我可能会等风头过去再写一篇。判决印证了我文章中的所有推断,我看不到冤假错案,只看到了官官相护,看到了一个羸弱不堪的监察体制。与众多其他疯狂炒作的案件雷同,判决一出一个不吱声。如果是为了追求程序,不在意甚至抛却实体利益,当不应在判决公开前后有如此之反差;
2.退一步讲,姑且认为家属是在追求程序正义。既然是追求程序正义,愚见,自己起码应当先遵守基本的程序。固然,当今吏治腐坏,司法环境不好,不进行公开发声很难引起有司关注,但鹰潭案中的炒作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对司法官乃至律师进行人肉开盒,贴大字报人身攻击,甚至拿通话录音搞zz迫害(前任律师在开导家属过程中提到了几个大人物),都已经远远逾越追求任何正义的手段边界。以这种手段所得来的结果,可以是任何东西,但唯独不可能是正义;
3.任何超出理性范畴的激烈对抗背后,更多的是歇斯底里的情绪释放。刑事律师执业义务之“对委托人负责”,究竟该作何理解?是否当事人不理智的,不清醒的,甚至有害的指示——不仅于自己有害,甚至于社会同样有害(伺后论述),都要不打**的落实?或言之,刑事律师的有效辩护,究竟应以上帝视角审视?还是应以委托人视角审视?对于这个问题,域外司法早就作出了明确且一致的回应,愚不多言;
4.对于实体上明显无冤的案件,是否有权占用公共资源,如果有,占用公用资源的用度边界在哪?这似乎更像是一个哲学问题,不同价值光谱的人,会得出完全不同的结论。进行价值讨论的一大困扰是,辩论双方会陷入追求“提升价值维度,以求降维打击对手”的逻辑谬误当中。鹰潭案炒作方兴未艾之际,便有人对家属及律师做法提出质疑,结果律师祭出“言论自由”大旗,堵住了所有反对意见的嘴。按照这个将错就错的逻辑辩论下去,哪怕是宪法中所保障的言论自由,也应以不伤害他人合法权益为边界。类似鹰潭案这般,过度挤占公众舆论资源,一时间民情汹涌,结果判决一出,大家一看,得,被耍了~“狼来了”的故事都听过,狼可以来一遍来两遍,可等狼来第三遍的时候,大家就充耳不闻了。这种打着追求“程序正义”口号,实则无理取闹过度占用公共资源式的喊冤,削弱的是所有喊冤行为的公信力,伤害的是那些真正有冤的案件当事人。
总而言
4个月前 (08-04)
GoodBoyboy
5个月前 (07-31)

路还很长啊

李白拿酒来 回复:
看不到头啊
5个月前 (07-31)
棋
5个月前 (07-30)

现在国家对贪污的惩罚力度太大了,能起到震慑作用,不作为的官太可恶了

李白拿酒来 回复:
你谈到了另一个同样的问题,不仅监察力度不够,同时保护机制也缺失
5个月前 (07-30)
静若安然
5个月前 (07-30)

哈哈,在一个文化背景下,是我也会很快伏法~~~

李白拿酒来 回复:
在同样情景下,人都会不约而同作出同样利己的决策
5个月前 (07-30)
sugar
5个月前 (07-30)

裸官这事儿,想起来另一个一直很佩服的事情:罪在当代,功在千秋。

李白拿酒来 回复:
yes,你就说赚不赚吧
5个月前 (07-30)
sugar 回复:
吃人血馒头那个another sunrise?
5个月前 (07-30)
李白拿酒来 回复:
曲婉婷给你疯狂点赞
5个月前 (07-30)
时间的距离
5个月前 (07-30)

赞同

李白拿酒来 回复:
感谢阅读
5个月前 (07-30)
obaby
5个月前 (07-30)

监守自盗,罚酒三杯。本来都是同一批人,可能也没什么大的区别吧。
学习了。

李白拿酒来 回复:
俺也一样
5个月前 (07-30)
于无声处 回复:
这点我深表赞同
5个月前 (07-30)

发表评论

访客

◎欢迎参与讨论,请在这里发表您的看法和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