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琢磨如何脱罪,他绞尽脑汁
前两天,接到个咨询。
电话里,对方声音压得极低,仿佛在背着什么人似的,问我在哪里,怎么能尽快见到我一面。
我说,有什么事,先在电话里说一说吧。
对方声音压得更低了,坚持要见面,讳莫如深,说电话里不方便说。
我再三追问下,对方才稍微透了一点口风,说他有个小表妹,牵涉到一桩案子,可能面临被监察委调查,想咨询一下。
有人说,监察法实施后,律师就失去了广义上侦查阶段的代理权,这种说法不完全正确。需知在以前,检察院虽手握反贪反渎利剑,但径行自侦的案子少之又少。《人民的名义》中那些高光时刻,都是文艺拔高。如果检察院的工作真那么有力度,国家也没必要叠床架屋再弄出来个监察委。绝大部分职务犯罪案件,依旧是纪委移送的,检察院只不过当个二传手而已。律师能介入被纪委调查的两规案件吗?显然也不能。只不过萧规曹随而已,谈不上进步退步。
虽然明知成不了案,但还是想听一听。因职务犯罪被抓的人虽然越来越多,但案源都流入了红顶勾兑律师和京派屎磕律师之手。我执业至今,正儿八经替当官的辩护,还只有张局长一案。张局长叭叭叭喊冤,家属也起劲,一会说上北京请徐昕,一会说找媒体曝光,硬说有个什么会议记录本,能够证明自己清白,结果到头来,本子费劲千辛万苦拿到了,却压根没他说的东西。检察官当庭得意洋洋挥舞着记录本,还让老张当庭查看,发表意见。最终弄了个当庭哑火,灰头土脸。
第二天,跟来人见了面。他表妹却也不是个当官的。道是几年前办过教培班,通过教育局一条线,给家长安排过学生。自然是有偿的,教育局拿大头,他表妹拿个小头。这条线如今已混成了教育局一个小头。但人在做天在看,昨日还坐在台上风光无限,今天就被拉了清单。
“已经被监委叫走十七天了,还没有回来,八成被留置了。”来人不管是手机通话还是当面咨询,声音都压得极低。说话间还不时朝窗外门口张望,一副担心隔墙有耳的畏葸样子。
我最讨厌这种人。如果不是职业所囿,实在绕不开,我根本不会跟这种人打交道。永远是光明磊落的人,让人交往起来更放心。哪怕是个杀人如麻恶贯满盈的魔鬼,他在铁网后高昂起头颅敢作敢当的那一刻,也值得一份与律师的双向奔赴。但这样式儿人就不得不防一手了,说不定他出了这扇门,立即就把你给卖了。你越给他交底儿,他越能卖出个好价钱。我假装处理信息,不动声响打开录音,又将手机倒扣在桌面上,才开始说话。
后面的谈话表明,我这个录音,非常有必要。
“你知道的,办辅导班,你手里得有资源。这个资源还不是说教学资源,你得能跟上头搭上线,办成事。家长相中哪个学校,你得能给人家孩子弄进去。不然,就没人来你这了。”边说,来人边用手指头向上戳了戳空气。像极了《武林外传》中口头禅“我上头有银”的无良胖书商老太。
“办事嘛,这你也知道,肯定得花钱。事儿是都办成了。这个钱呢,小表妹留了一部分,大部分都给领导了。”来人继续讲着。
“怎么给领导的?”
“前几年是转账,这二年查的严了,开始给现金了。”
“转账?”我脱口而出。真有点不相信自己的耳朵,今年都 2025 年了,前几年,也就是 2020 年前后的事吧,都 21 世纪二三十年代了,竟然还有人傻逼到转账受贿?就连部队里的泥腿子,在上世纪九十年代,就纷纷学会收现金收存好钱的银行卡了。
“转账多少钱?现金多少钱?”我接着问。
“转账的有二百多万,现金的我还不清楚。”
看来来人也做过功课,知道现金不好追查,而转账则百口莫辩,直奔主题。
我问:“怎么会转账呢?这种事哪有转账的?”
对方说:“兄弟,你有所不知。那几年市场行情太火爆,家长把钱拿过来,根本来不及约领导见面再拿过去,只能立即先给领导转过去,要不就不赶趟儿了。”
我说:“听你这意思,当时竞争还挺激烈?”
对方仿佛终于找到了共振频率一样,使劲点了点头:“那可不是!光巴着这一条线的培训班,都有十几家呢。印把子在人家手里,我们也只是借个光,不使劲往前钻,领导不带你玩了。”
一家就二百多万,还不算现金,就这还极有可能是往少了说的数。十几家,啧啧,不敢想。更荒诞的是,这个他口中的领导,如今也不过是一个副局长而已,当时的职务,恐怕只是个科长?像这样能直接或间接安排学生,攫取巨额利益的小官巨贪,还有多少?
果然,对方又开始往外倒料:“这事儿说起来也是他们内部搞斗争。学生是都办成了,家长都很满意,没有人告。”接着又压低了好不容易才正常起来的语调:“估计是他们内部分赃不均,咬起来了。现在是波及到我们了。”
我没法接话了,只得把话题往案件上回引:“现在你这个小表妹是什么情况?纪委找她谈话了没有?”
来人说:“我正是要来请教你这个事儿呢。纪委目前还没有找她,将来会不会来找?如果来找了,我们该咋说?”
我再次装作手机来了信息,点亮手机屏幕,确认正在录音。许多人面临刑事调查后,都会慌不择路的问出类似问题。其实对于律师来讲,这个问题有且只有一个答案:“照实说。”
显然,这个答案并不能令对方满意。他开始主动抛出自己的方案:“我听别律师说,能不能说这些钱是借款,说是领导借表妹的钱?”
要搁前几年,我会很怀疑,这话是否真的是从律师嘴里说出来。但如今,见惯了太多胆大心黑的同行的“勇敢”操作,也不由得我不信了。
我从来不敢自诩自己多么清高,但有一点,做买卖,一定得合算,赔本买卖不能干。红线可以拿来蹭,但绝不能真的突破。钱当然是个好东西,但有命挣也要有命花才行。
我直勾勾的盯着对方的眼睛,用更加坚定的语气说:“不行。”
对方赔了个笑,鸡啄米似的,不停哈腰点头。看得我有些不忍。于是开口跟他解释:“借款需要双方形成合意,不是你单方面说借款就是借款的,现在对方已经被留置,信息渠道被掐断,如何确保对方也会这样说?这是其一。其二,如此巨额的借款,需要合理的借款事由,他当时是急着买方呢?还是家中有人得了急病等着钱救命?再三,借款不借款的,终归要有个字据,老百姓之间几万块钱儿尚且要打条,更何况这么大金额?你们的借款合同在哪里?”
我每说一条,对方脸上的表情便凝固一分。及至说完,整张脸已成了一摊下一秒就彻底凝固的水泥。
我看对方还没有完全死心,又上前补了一刀:“我给你说个真事儿吧。我的一个当事人,冤案当事人,曾经借给体制内工作的朋友五十万块钱,平反后检察院怀疑这五十万块钱是托关系为案件打招呼的贿款,把线索移交给了纪委。你猜最后怎么才洗清嫌疑吗?嘴说不行,合同不行,就连核查了借还款记录还不行,直到最终落实,这个公职人员在拿到钱后真的去买了房子,交到了开发商账户,这事才算画个句号。你对比着掂量掂量,你想靠借款蒙混过关,岂不是太小儿科了吗?把人家纪委当傻子吗?”
对方见一计不成,又生一计:“那把手机关机,回乡下躲几天咋样?他们一起开培训班的,有好几个都已经躲起来了。”
一下给我整乐了。我强忍着笑意,说:“躲得了一时,你躲得了一世?现在到哪不得刷身份证?出门大街上都是天网摄像头。人不用派人去找你,给公安去个函,挂个网逃,坐等你到案就行了。”
对方还不死心:“那能不能装精神病?我看网上说,精神病不用承担法律责任。”
我再也忍不住了,噗嗤一声笑了出来:“拜拜吧您类~”
起身送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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