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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侦查机关无管辖权,且本案系经济纠纷,不构成诈骗犯罪,建议对其不予批准逮捕的法律意见书
辩护人认为,绿城市公安局绿东分局对本案无管辖权,其对本案立案侦查属于重大程序违法,且从实体上讲,本案不存在诈骗罪入罪可能,建议检察院对师祥不予批准逮捕并督促公安机关撤案处理。一、程序上,绿城市公安局绿东分局对本案无管辖权,其对本案立案侦查属于重大程序违法(一)本案被害单位为“鹭岛泰山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根据企业信息公示系统,该公司注册地及办公地均位于海西省鹭岛市,即便认为本案构成犯罪,则绿城市既非犯罪行为发生地,又非犯罪结果所在地,亦非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绿城市公安局毫无疑问对本案无管辖权(二)刘西虽系被害单位“鹭岛泰山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但公司具有独立人格,绝不能认为刘西...
傲慢的权力
东昆案又进二审了,现在的程序应该叫“重审二审”。讲真,执业这么些年了,还是第一次把官司打到这么靠后的程序。其实要我来说,这场官司本没有必要打。早在重审一审下判前,法院就多方斡旋做工作,说只要东昆放弃上诉,他们就去给检察院做工作,让检察院也别上诉。如果这个说法属实,说明一审法院改判前就跟中院私下通过气,中院完全支持他们的改判。不知道大律师们碰见这种情况怎么处理哈,反正我个人觉得,是挺不错的结果了,完全可以接受。但东昆和他老婆是真的刚,不是一家人,不进一家门,俩人再次心有灵犀般,坚决要求上诉。一审判决送达时,东昆当即在宣判笔录上签字画押上诉,小法官回到院里作了难,估计还免不了被领导批评一顿,又带着...
令人窒息的爱——一起因上访引发的寻衅滋事案
我们歌颂极致的爱,像火焰、像洪水、像地震、像炸药,极端又猛烈,不计后果,不惜代价。爱她,就恨不得为她再造一个新宇宙,却忘了自己很普通,并不能做到;也没有意识到自己对她是有限责任,或许根本不必这样做。本故事系虚构,如有雷同,纯属巧合。一走进YT县派出所的办公大楼,走廊尽头再左转,是YT县看守所的讯问室,也是疫情期间的律师远程会见室。嗡嗡作响的老式空调,难以驱赶炎夏的闷热,空气中残留着上一拨公安突审留下的烟雾缭绕,阳光从仅有的一扇透气用的小窗溜进来,照的烟雾时隐时现。我要见一名涉嫌寻衅滋事的犯罪嫌疑人,一位坚持上访N年的母亲。她会是什么样子呢?她又会讲述一个什么样的故事?等待网络信号接通的时间显得...
绝不和稀泥
老马的案子又过去半个多月没消息了。半个月前,我就想动笔记录下案子最新的奇遇,但是一直犯懒,没动笔。可能笔力上来以后,对自己文字的要求也越来越高,情绪没酝酿到位不写,构思没成架构不写,工具不顺手不写,环境不沉浸还不写。结果我慢慢发现,如果一直这样下去的话,我就成了两个不写:“这也不写,那也不写。”对于写这件事来说,动手写起来,比写成什么样儿重要得多。劝读有云,开卷有益,其实写字也一样,动笔有益。其实也不仅是写字,世上任何事都一样,永远不可能等一切都准备好了再行动,那样的话,就永远不会有行动。老马的案子已经临近尾声,很可能连再开一次庭的机会都没有了。我大概是最后得知这个消息的人,直到同案老郭的律师...
成功案例:套路贷诈骗案四罪去其三,从一审十三年半至发回重审实报实销
陈某某被控套路贷诈骗、非法拘禁、虚假诉讼、虚开发票案,二审阶段介入,发回重审后打掉诈骗、非法拘禁、虚假诉讼三罪,最终实现实报实销。发回重审一审判决书摘录,法院全面采纳辩护人关于陈某某不构成诈骗罪、非法拘禁罪、虚假诉讼罪辩护意见,四罪去其三:...
侦查阶段最有价值的自救手段是什么?
刑事案件中,侦查阶段是非常关键的一个阶段,也是力量最不对等的一个阶段。心理上,突遭变故,无论是嫌疑人本人还是其家属,六神无主,乃至以泪洗面;经验上,绝大多数嫌疑人可能是一辈子第一次也是唯一一次进班房,面对办案经验丰富的公安干警,两眼一抹黑;知识储备上,繁杂的刑事诉讼程序,别说老百姓不懂,就是不经常办刑事案件的律师也未必精通;资源上,侦查机关背后是整个国家机器,拥有近乎无限的人力、物力、财力,嫌疑人呢,拿什么对抗?制度上,我们的侦查程序近似于完全“黑箱”,虽然能够委托律师介入,但实事求是讲,由于严重的信息不对等,所能实际发挥的作用比较受限。侦查阶段难道就真的无计可施了嘛?到底有没有什么办法能够实...
被告人出庭指南
被告人的自我辩护能力有强有弱。我也的确见过一些思维敏捷、逻辑性强、语言流畅,具备合格自我辩护能力的被告人,但更多的人不能完全(或者说完全不能)胜任“被告人”这个身份。这确实是个不小的挑战。对于绝大多数普通人来说,一辈子也不会成为“被告人”。他们的第一次“出演”,就要押上自己后半生的命运。千钧重担。如果不幸必须要扮演“被告人”这个身份,怎么样做的更好一些呢?首先,不管认罪或是不认罪,态度一定要坚决。事件一旦发生,就永远湮灭,剩下的只有根据证据重构下法官内心判断的“事实”。态度改变不了证据,但态度会影响法官的判断。阳光、坚决、不卑不亢的态度,比证据规则所发挥的作用更大,尽管它难以量化评估。我曾经的...
永不为奴
由于不想参加律协的凑数会议,随口扯了句谎,说今天要到洛水出差。没成想,一语成谶,今天中午快下班,古法官又打电话过来,问我明天可有时间,要安排东昆案二次开庭。我说:“时间倒是有,但是这庭开得太突然,咱这次开庭主要是要解决啥问题?我好提前跟东昆交流交流,尽量配合庭审。”古法官是个年轻女孩,现在的年轻人都不爱研究国学了,或者研究归研究,但研究只是为了防身,绝不是要把自己变成国学大师,比如我就属于这种类型。国学那些弯弯绕绕,古法官不太懂,或者不屑于弄,直入正题:“还是案件定性的问题,我们想听听东昆本人的意见。”我大体明白咋回事了,法院眼看这碗饭是无论如何做不熟,老郝和小郑这边又茅坑里的石头,软硬不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