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绝不和稀泥

刘臣律师10个月前 (08-02)故事会46150

老马的案子又过去半个多月没消息了。

半个月前,我就想动笔记录下案子最新的奇遇,但是一直犯懒,没动笔。可能笔力上来以后,对自己文字的要求也越来越高,情绪没酝酿到位不写,构思没成架构不写,工具不顺手不写,环境不沉浸还不写。

结果我慢慢发现,如果一直这样下去的话,我就成了两个不写:“这也不写,那也不写。”

对于写这件事来说,动手写起来,比写成什么样儿重要得多。劝读有云,开卷有益,其实写字也一样,动笔有益。其实也不仅是写字,世上任何事都一样,永远不可能等一切都准备好了再行动,那样的话,就永远不会有行动。

老马的案子已经临近尾声,很可能连再开一次庭的机会都没有了。我大概是最后得知这个消息的人,直到同案老郭的律师小常给我打电话道喜,说:“恭喜你们啊,检察院要给你们撤诉了,就是可惜没法再跟你一起开庭了,我跟你一起开庭真是没开够。”那个时候我正在全力忽悠老马追加一笔尾款,所以听到常律师报喜时,我第一反应不是又拿到无罪的喜悦,而是心里咯噔一下,“坏了!连常律师都知道要结案了,老马恐怕早就得到信儿了,这下律师费可找谁要去?!”

越是刑事案件临近尾声的时候,越是幺蛾子频出的时候。没等来撤诉判决,等来了主审法官的电话。

案子发回到原审后,我还一趟没去过草原,跟法官并没有见过面,打过几次电话,协商邮寄代理手续相关事宜,也全都是与书记员对接。我直觉感到没什么好事儿,至少说,一定是出了什么意外,撤诉没这么顺利。

果然,电话那头传来一个五十多岁老头的声音:“刘律师好啊,我跟你商量个事儿呗?”

我一听,更觉得这事儿要糟了,官老爷们一般不跟老百姓“商量”,当他们说“商量”时,其实就是让你“再苦一苦”,吃点亏,好给官老爷行个方便,好让官老爷就坡下驴,以免让官老爷丢了面子,更不能让官老爷难办。

果然,老头又接着说起来:“本来跟检察院沟通让他们撤诉,但是他们说今年就俩撤诉指标,已经用完了,再撤扣分扣的太多,不同意。我给他们说,那你们要是不撤诉,我们直接判个无罪,你们扣分扣更多。但是他们老一这几天找我好几回了,说让我们把卷退回检察院,他们再内部消化,我寻思跟老马说他也听不明白,先跟你商量商量。”

倒先把我说迷糊了,我第一反应是,法官年龄太大了,还活在上个刑诉法版本中。我说:“现在的刑诉法,案件起诉到法院后,已经不能再程序回转回检察院了吧?”

老头说:“能回。刑诉法解释有规定,被告人不在案的,可以退卷。检察院寻思着,能不能按老马不在案,以这个理由把卷退给他们,然后他们再内部消化。”

话说到这儿,我终于明白,老头为啥这么客气,陪着笑,张嘴闭嘴商量了。原来是要让我们吃大亏啊。至于为什么这样处理要吃大亏,且听我慢慢道来。

对于主动释放善意的法官,我一般不会主动把关系闹得太僵硬,虽然我心里已经打定主意,不可能接受这样的“商量”,但嘴上还是说的很委婉:“我听明白了,从我个人角度讲,我觉得这样做不太稳妥,但这事最终还得老马拿主意,要不这么着,我先跟老马商量一下,看他是什么意见,然后我再给您回复,您看怎么样?”

老头还在那边努力劝说着:“就是就是,你给老马好好说说,退回检察院了,估计到时候就不了了之了,也不再起诉他了。”

老头这句话有点多余,如果他说,退回检察院后检察院给出个不起诉文书,兴许我们还能考虑考虑,但他说退回后不了了之,那我们是绝不可能接受的。而且这也说明,案件退后检察院后要怎么处理,现在并没有明确说法。检察院是挂案也好,是变更罪名也好,还是不起诉也好,都没有具体说法。

老马的案子已经延宕两年多近三年时间。这个案子有非常明显的问题,我一句案情不提,光说强制措施,就能证明这一点儿。按监察委的说法,老马贪污三百多万,并且被一审法院判了十年实刑,但一路从监察委,到检察院,再到一审法院,而后二审法院,现在又发回到一审法院,竟然没有任何一家单位,对老马决定逮捕,以至于现在老匡取保候审都超期了,人在外面处于“失管失控”状态,也没人过问。

刑事程序对人造成的伤害,不在于它最终判了人多少年刑,剥夺了人多少财产,只要刑事诉讼的程序轰然启动,肉体凡胎便注定被碾压成照片。按老马的说法,他这几年损失几个亿,虽然我个人对这个说法高度怀疑,但这确实是他原话,我姑且纪录之。

老马虽然也爱捣浆糊,但这个草原暴发户的“捣浆糊”明显不同于洼地捣浆糊,在大是大非问题上,老马咬的很死,寸土不让。而洼地人在关键关头的表现非常大多非常令人失望,唯一一个比较硬的雒阳案,也是因为媳妇是齐鲁人。在我的印象中,齐鲁基本跟中原是一个档次的洼地,从齐鲁媳妇的勇武值看,人家还是比洼地德性不知道高到哪里去了。

跟老马通过电话后,我本想跟老头法官打电话沟通,可转念又一想,打电话终究不留痕,虽然现在手机都有录音功能,但将来若真有扯皮那天,我把电话录音掏出来,总显得很下作,很小人,我不喜欢那种感觉。再说,老头的捣浆糊功力明显很强劲,伸手不打笑脸人,他从头到尾油里油气的,我的观点很难完整充分表达。

思量再三,我给老头发了条短信,全文如下:

“庭长您好,感谢您为案件妥善处理付出的心血。

经与老马本人商议,我们不同意检察院所提出的处理意见。其一,老马本人不存在无法到案之情况,事实上,案件持续两年多来,老马始终严格遵守取保候审各项规定,法院作此处理,不仅会为老马留下后遗症,也会给为老马作保的保证人埋下隐患,同时,老马在法院手里失管失控,将来也难保不会出现倒查问责之情形;其二,以老马不在案为由退回检察院,无法对检察院是否结案,以何种方式结案形成刚性约束,最终极有可能形成“挂案”,损害老马本人利益。

案发两年多来,老马不仅蒙受了特别重大的影响和损失,更遭受了巨大的精神折磨,只有作出正式的司法文书,彻底还其清白,才能做到案结事了。

综上,我们坚决服从、支持、配合法院各项工作,并希望法院在事实与法律基础上,依法稳妥推进案件解决。”

发出这条短信后,我没指望老头会回复,没曾想他几乎秒回:“好的,谢谢刘律师了,咱们都是为了案件的妥善处理嘛~”

我心里又一阵乐,一是乐这老头性格不错,沟通愉快,二是乐他这一回,相当于给了我一个已读回执。我不希望将来为这事儿扯皮,但防人之心不可无,将来若是真扯起了皮,这就是我自卫反击的铁证。

我今天记录的这件事儿,已经是半个月之前的事儿了,案件再次杳无音讯。大概率法检两家又陷入了无尽的博弈,静待他们下次出招吧。当然,最好的结果是,他们别再出招儿了,直接给我发撤诉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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