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幸好没有成为一名非诉律师

刘臣律师3个月前 (07-24)故事会9395

无锡出差回来的路上。我与王律师都很放松,一路谈天说地。

王律师主要业务方向为非诉业务。我刚准备做律师那段时间,主要盯得业务方向其实就是非诉业务。当时我的考虑是,一是非诉业务不用上庭打官司跟人吵架,我从小就害羞腼腆,人一多就说不出来话,无论从哪个角度看,也不像能端上诉讼律师(更别说刑辩律师)这碗饭的料子;二是我有财务教育背景,还有注册会计师资格证,搞非诉业务,专业对口;第三,也是最重要的,那几年经济泡沫还没有破裂,金融被视作最多金、最体面的工作之一,而非诉业务,是距金融圈最近的法律业务。

站在今天这个时间点,回过头来看。我要无比感谢命运,没有给我一份非诉业务的工作机会。我当时面试省内最顶尖的金融非诉业务团队,老板对我很满意,双方相谈甚欢,之后,他礼貌的拒绝了我。拒绝的理由,他没有明说,但我却能察觉到,他认为我一已经娶了老婆,二还刚得了闺女,已经不再适合做牛马。被这个团队拒了之后,我又辗转面试了很多家律所,由于简历上的检察院工作经验,所有律所给我的岗位都是刑辩律师岗。我搞刑辩,从源头论起来,颇有些被逼上梁山的意味。

命运经常表现出吊诡的一面。金融泡沫在我被这个团队婉拒后没几年就破裂了。这个团队服务的某个大客户,卷进了一场庞氏骗局式的集资诈骗案,团队里很多律师受到牵连,连当初面试我的老板也锒铛入狱。每当我偶尔回忆起当初与心仪的工作机会失之交臂的场景时,内心都油然而生一股劫后余生的庆幸。

值得我庆幸的,不仅仅是避开了这个高风险的团队,而是远离了整个非诉行业。整趟高铁行程中,甚至在看守所的会见室里,王律师的电话铃声一秒钟也没有停歇过。不同于内地大多数看守所,无锡市看守所管理很人性化,律师进入会见区,不需要经过安检。这就意味着,如果律师们自己愿意,完全可以带着手机进入会见室。但可以将手机带进会见室,不意味着可以在会见室使用手机。

在布满监控的会见室里,手机绝对是头号敏感物品。一次在安阳市看守所会见。冬天,我穿了件风衣,只因在会见室里等待当事人时,手往风衣内衬里兜摸了一下,被省监管总队值班室的人通过三级网抓拍到,一个电话打到了看守所里。看守所两名工作人员迅速赶来,严厉训斥我,不准在会见室里使用手机,刚才总队已经电话通报下来了。我一脸懵逼,进门时压根没带手机,谈何使用?我再次将手探入内衬衣兜,识图向他们证明,自己刚才只是把身份证放进衣兜,不是掏手机。他们见我又把手伸进兜去,变得更加紧张,赶紧把我从会见室往外拉,一边拉还一边说:“你怎么还敢用手机啊!再被总队看到可咋办!”直到出了会见室,远离了遍布摄像头的走廊,我才终于有机会洗刷冤屈,成功证明了自己的清白。饶是如此,看守所方还是苦口婆心的规劝,让我在会见室里不要乱掏兜。理由很简单,“你用没用手机不重要,上头认为你用手机了很重要,上头认为你用了手机而且我们没管则更重要。”

手机嗡嗡作响,王律师却又不敢去掏兜,整场会见,他都像中小学班主任嘴里“屁股上长了钉子”的小孩一样,努力隔着裤兜按掉纷至沓来的电话,身体随之摆出各种千奇百怪的姿态。那一刻,我不厚道的想,倘若这是在河南,倘若这是在安阳市看守所,这会儿不知道已经冲进来几个工作人员了。

出了会见室,王律师向我展示了他的电脑桌面。整个桌面上密密麻麻摆满了各类文档。单是远远瞅上一眼,就足以使人满身鸡皮疙瘩。

我小心翼翼的说:“你可以下载个桌面整理助手之类的插件,能让桌面看起来稍微显得整洁一下。不过,最终,还是得养成经常归类的习惯,不要把临时文档都堆叠在桌面上。”

王律师淡淡的说:“这些只是我一天内经手审核的材料,隔天的都已经归档了。”

我说:“好吧,是我冒昧了。”

每个人最终都会找到属于自己的“心理舒适区”。正如我觉得非诉业务,需要全天在线(或许略有夸张,但每天十八个小时在线肯定是有的),随时响应甲方各种绝大部分毫无意义的需求,简直是一种生不如死的酷刑。王律师却觉得,这么大热的天,来回几千公里,只为了个把小时的会见,实在枯燥乏味。

不同于很难独立自主决定发展方向的“体制化”打工人,律师的执业方向,三分是机缘巧合,七分是个人选择。律师之间之所以广泛开展案件合作,说白了还是因为,绝大部分律师不愿意走出自己的舒适区。譬如倘若有离婚案子找上我,我也肯定会把案子推介出去。离婚案子倒是不难打,但办离婚案子就意味着要同时担任当事人的心理咨询师。随时准备在毫无征兆的深夜,包容她的倾诉与泪水。我可办不到。

刑辩业务虽然也不可避免兼任心理咨询师的困扰——其实中国人存在心理健康问题的比例相当高,不过由于重视程度不够,加之传统文化带来的病耻感,没有引起广泛普遍重视,这导致很多职业在办理纯业务之外,要兼职“心理按摩”职能——但总体来说,刑辩业务的决策链条很短,无论出事前如何风光无限,一旦身陷囹圄,真正关心他命运的人绝不会超出三个。只要保持好与这几个“绝对少数”的良性沟通,案件就不会出大问题。

而非诉业务则完全不一样,甚至可以说,非诉业务的绝大部分工作,都是为了“留痕”、“甩锅”而工作,甚至是为了满足领导的情绪价值而工作(这在某些国企中更加常见)。用体制内的“文山会海”来类比非诉工作,我认为十分恰当。大家拼命装出努力工作的样子,不是为了解决问题,而只是为了撇清自己的责任,把锅甩给其他人。

“锅”永远只会从权力势能高的地方,流淌向权力势能低的地方。非诉律师作为整个食物链条中处于最底层的一环,如何既能安全把钱挣到手,又把锅甩的干干净净,十分考验智慧。前文所说的锒铛入狱的团队大佬,便是没有处理好甩锅的问题,落得如此惨淡结局。

王律师最近也正在头疼一件事。一个国企客户,账上有多笔坏账呆账。谁都知道这些账早就不可能收的回来,但谁也不敢自作主张将其作为坏账核销。好不容易换了个新领导,想处理一下经年累月的“屎山代码”,也不敢下定决心。最终想到先找律师事务所出具建议核销的法律意见书,再进行账务处理的主意。你说这种法律意见书,你出还是不出?你出了,就给自己埋下一枚不知道何时可能会引爆的大地雷。现在动不动就是倒查三十年,无限翻旧账。N年后(以现在的形势看,这个“N”的数值可能会非常小),为这一纸法律意见书,扣你个国有资产流失的大帽子,是完全有可能的。但你要是不出?拜托,别以为你区区小律师,真能独立行使外部监督职能,你不出有的是人低价抢着出。拿了甲方的钱,又想片叶不沾身,一点锅不背,可能吗?普华永道,国际四大会计师事务所,百年老字号,不也照样乖乖给恒大出假审计报告,乖乖背锅?

执业风险,永远是律师之间聊不尽的话题。很多人,包括王律师,都认为刑事业务风险很大。事实上,这种认识很片面。这几年,出事被抓的律师,都是民商事律师,非诉律师。最惨的当属现在被打成套路贷那批律师,在当年,什么砍头息啊,软暴力催收啊,都是民间借贷领域基操。一朝政策环境大变,这些律师都被打成了套路贷黑恶势力的狗头军师。反观刑事律师,只要不触碰伪证、串供等高压线,基本不会出太大的问题。偶尔对抗太激烈了,顶天不过吃张司法建议函,搞个处分。总不至于坐大牢去。

我在刚当律师不久后,就敏锐的意识到一个很关键的问题。律师是一个靠出卖时间和精力赚取经济对价的职业。一个人的时间和精力终归是有极限的。财务管理上,资金流转速度是一个关键的财务指标。假如把律师个体类比成公司经营的话,“案件流转速率”也应该具有同等的地位。比起如何接案,律师应该更关注,新接案件的流转速率如何,能不能刚性的结清退出机制。否则用不了多久,律师的时间和精力都会被占满,无瑕接应新的案件。

非诉业务与刑事业务,恰恰是“案件流转速率”的两个极端。除了少数非标刑事业务,如刑事控告、刑事申诉外,凡处于司法程序内的刑事案件,都要受到刑诉法明文规定的审限制度规制。这就意味着,任何一个案件,他的流转速度都是可以合理预测的,案件退出机制是清晰且刚性的。而非诉业务则不然,甲方可不管你在洗澡在拉屎还是在睡觉,他们一个脑筋短路,你就得随时拿出电脑,硬着头皮写法律分析。随着时间推移,非诉业务还会有很明显的“滚雪球效应”,麻烦会越积越多,无法排解,终至像黑洞一样,将律师的时间与情绪吞噬殆尽。王律师凌乱的电脑桌面便是明证。

有句老话,我忘了是怎么说的,大概意思是,老天爷既然让你来到人世间,就一定会让你端上一碗饭。我们需要做的,便是寻到自己的饭碗,并把他端稳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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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Hyruo
3个月前 (07-25)

哈哈,让我想起一个悲催律师。当年在广东代理一个继承权纠纷案时,不经意得罪了被告。之后被告把他告上法院,说侮辱诽谤他,这官司一打就是好几年,再审还给改判过。中途对方还把司法局和律协一并告上法院。最后这律师跑路回老家地级市执业去了。

李白拿酒来 回复:
嗯,跟公检法打交道,终归还是比跟个人打交道安全些
3个月前 (07-25)
obaby
3个月前 (07-24)

塞翁失马啊
不过这个找碗的过程不容易

李白拿酒来 回复:
正在寻觅老天爷是否还给了我第二个碗
3个月前 (0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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