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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样的信访制度

刘臣律师3周前 (06-27)时评杂文15390

这两年巡视力度前所未有的加大,甚至有了重蹈历史覆辙的迹象。整个上半年,巡视组一直驻扎在各省区,几乎成为常设机构。而且据说下半年还要再来巡查,打着回头看的名义,已经初步显现出行政化的迹象。巡视制度有利有弊,宏观层面,历史学者们已经一遍又一遍分析过,我就不再班门弄斧了。从微观层面讲,巡视制度对基层治理也造成了不小的负面影响。

好多年前,代理过一对老头老太的案子。老头涉嫌民族资产解冻诈骗,很低劣的谎言,年轻人一眼就知道假的荒诞,但恰又很对老头老太们的口味。我那时也是刚执业,只会从个人创收和炫技层面考虑问题,给老杨做了无罪辩护。虽然只是初出茅庐,刚拿执业证,但毫不讳言,技战术水平已经吊打百分之九十老律师。法院当然没有判老杨无罪,但我的庭审表现却给老杨老两口留下了深刻印象。

直到老杨服满三年刑出狱,依旧对我念念不忘,多次要委托我代理申诉。我深知这个案子压根没有半点儿翻案的可能,始终坚决推辞。老两口说:“那我们先去告着,等将来真要是重新开庭了,你可一定要再帮我们一把!”

一晃,从老杨出狱又过了二三年。前几日,突然又接到老两口电话。兴高采烈。说:“刘律师,有个好消息给你分享啊!我们的案子有眉目了!我们去那个中央巡视组告状,人家接待的人态度可好,认真看了我们的材料,说这案子确实有问题,他已经批给省检察院办理。还说下半年他们还会来,他们要是给你处理的不好,到时候你还来找我们。”

我一听,就知道问题出在哪儿了。可以说,很多原本可以妥善化解的矛盾,恰恰由于信访制度的存在,而被一步步激化,终于到了不可收拾的地步。

设计信访制度的人,忘了一个基本的政治常识,即任何政策,最终都要靠具体的人来落实。任何制度,在具体人的执行下,都必然会扭曲变样,偏离最初的设计。历史上的教训不胜枚举。最典型的是王安石熙宁变法,变法的每一项政策,出发点都是无可挑剔的,但偏偏正是这场变法,将北宋折腾得民不聊生。

接待老杨两口的接访人员,选择了一种对他个人而言成本最低、风险最小的处理方式:将事一脚踢给业务单位,并将自己打扮成与民同心,秉公执法,挑战不公的青天大老爷。

至于结果如何,那不是他要考虑的问题。巡视一结束,他拍拍屁股就走了。至于下半年是否还回来,即便不是随口诓骗,再来的巡视组成员里是否还有他?是否又这么巧又被老两口碰着?都是极小概率的事件。

老两口本来已经基本弃疗,好不容易在时间无声的冲刷下舔舐好了伤口,被这个接访人一撩拨,又像打了鸡血一样,闷头告起了状。

有些病可医,有些病则不可医的。凡不可医的,早点告诉他,让他早日坦然面对,享受剩下的生活。这也是一种起码的医德。

但在信访制度下,你几乎不可能奢望任何一个接访人员拥有这种“医德”。只有那些经受过最魔鬼训练的保镖,才能飞扑枪眼,迎着子弹挺身而出。面对“来势汹汹”的信访人员,谁又会傻到“替人赴死”呢?即便面对老杨两口这样还算讲点道理的信访人,又何必亲手击碎他们心中美好的幻象呢?

自己只需要写个条子,哪来的回哪去,就能打发走信访人,还能顺便捞两句谢谢。

信访就是这样一套在实际运行中逐渐荒腔走板的制度:它不可能解决实际问题,因为它既不具备相应的业务权限,更没有足够的政治权威。它注定是一套“尸位素餐”的制度。推诿懈怠已经是它对整个社会伤害最小的运转方式。这套系统越是兢兢业业,恪尽职守,它对整个社会的伤害反而越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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