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沁阳市看守所给我打电话了

刘臣律师11个月前 (09-03)刑辩实务64192

关联阅读:会见室空着也不给律师用

沁阳市看守所给我打电话了。

本来这事儿上周就该说一说,但是一直在外出差,实在是有些忙。而且码字这种事,怎么说呢,实在是有些看状态,这几天又进入了“退行期”,大脑一片空白,提笔四顾,一片茫然。

上一个给我打电话反馈整改情况的看守所是郑州三看。不过郑州三看的情况跟沁阳市看守所大有不同,三看号称亚洲最大的看守所,会见矛盾比较突出,经常有外地大律师来三看“碰瓷”,俨然成了一个“网红打卡地”。基于此,三看对网络舆情有一套比较成熟的监测机制。

上次写三看小作文还是周末,我中午时分才把小作文发出去,到了晚上七八点钟,三看已经辗转联系到了我本人,给我反馈了他们正在推进的诸多整改措施,以及眼下面临的困难,并对我的建言献策表达了感谢,最后委婉且小心翼翼地请求我删帖。算是现阶段司法机关应对舆情的规范操作流程吧。

但沁阳能给我打电话反馈,我还是比较意外的。毕竟沁阳是个小地方,我当武警的时候,就在豫东南黄泛区农场上一个看守中队,常年跟看守所打交道,深知小散远单位的管理水平。

文章自上周天发表之后,阅读量虽然一直在上涨,但热度始终不温不火,直到上周四上午,监管大队给我打电话时,才将将涨到一千出头。与之对比,当时三看那篇小作文,可能由于击中了郑州律师痛点,传播颇广,一个下午阅读量就冲到了两千多。这或许说明,阅读量是触发他们启动舆情应对机制的一个权重很高的条件。但不唯一。舆情应对,是一套典型的从上至下的响应机制。只要能引起领导重视,阅读量只有几十一百,也是大事,若是文章不疼不痒,难入领导法眼,只要不传播个10万+,也根本没人在乎。

这就牵涉到文章的另一项重要指标,“穿透力”。形容一个人文笔好,笔力强,我们常说“力透纸背”,就是讲文字要有穿透力的意思。

所谓穿透力,在我看来,就是文章的“有效”传播能力。事实上,很多律师同行都有码字写文章的习惯,但很少有人认真观察、思考过流量、传播的底层逻辑。他们通常的做法是,写完后,便在各个遍布同行的微信群中,不分青红皂白胡乱转发一气。看上去,能涨一些阅读量,但都在圈里空转,都是无效流量。文章没有穿透力,就相当于蝌蚪没长尾巴,不会有主动传播力。没有主动传播力,就意味着极有可能不会被舆情监测系统观测到,也就更别谈重视、反馈、解决了。

我放着公众号、知乎、小红书这样的巨型流量池不用心经营,跑来写独立博客,也正是因为看到了流量传播的底层逻辑,比传播更重要的是有效传播。而有效传播指数只跟文字本身的质量相关。博客可能一天只有十几二十个IP,但这些流量都是极度精准的有效传播流量,从长尾效应来讲,比APP孤岛上的内循环流量要更有价值。

至少我现阶段是这么认为的,毕竟博客开站还不到三个月,现在说什么盖棺定论的话都为时尚早。让时间来证明吧。

沁阳市公安局监管大队主要向我反馈了三项内容:

一是关于早交接班问题。看守所早交接班制度,是全焦作地区统一要求,不仅是沁阳市看守所,焦作所有的看守所都要执行早交班制度。但是沁阳市看守所已经对窗口工作人员实行了主副班制度,一人参加交接班,留一人在窗口办理业务。也就是说,从今往后,律师也好,公检法也罢,八点半就能准时在看守所办好提人手续。

二是关于窗口工作人员服务态度及工作效率问题。所方二话不说先给我道了歉,说不用查工作记录,就知道当天窗口是谁在当班。但同时解释说,窗口是老同志了,一方面电脑确实用的不熟练,另一方面老观念转变不过来,总觉得人来看守所是来求他办事的,他在会上多次提出,要转变观念,搞清定位,窗口是搞服务的,但是效果有限。所方为彻底解决此问题,已经安排了一名年轻警官跟班作业,等年轻警官熟悉业务后,就把老警官换掉。

三是关于会见室空着也不给律师用的问题。看守所是有六个会见室不假,但其中三间分别是公检法的远程提审室。由于工作疏忽,一直挂的还是原先律师会见室的牌子,引起了误会,所方已经安排广告公司制作新的告示牌,将于制作好后第一时间更换。

总体来说,沁阳市看守所对我的反馈,比三看更有诚意,三看更多进行了一些不痛不痒的情绪安抚,以请求我删除文章为主要目标,而沁阳市看守所则实打实地进行了多项整改。这让我更加意识到了文字的力量,我简简单单吐槽几句,竟然会对百里之外素不相识的陌生人产生这么大的影响。尤其是把老同志调离岗位这事,是我始料未及的,一股五味杂陈的滋味涌上心头,有些振奋,有种千里之外杀人无形的快感,又有些惶恐不安及些许歉疚,伤害别人,毕竟非我本意。

我很少针对现实中具体的人和事写小作文,有些文章确实取材于现实,但我写作时,一来多半已经时过境迁,二来也进行了高度的模糊化处理,基本不会使读者与现实对号入座,或者,退一步讲,即便隐约能对上号,也已经基本失去了对号的意义。

其实对于律师这个职业来讲,写小作文,写有精准指向的小作文,写有精准指向且穿透力强的小作文,是一条近乎开挂的致富捷径。君不见,多少同行打着“庭外辩护”的名义,大肆收割?

裨于案件自然是有的,作为一个有悠久极权传统的国家,基本上所有事都必须由上而下才能得到有效解决。就好比我接连写郑州三看和沁阳看守所,且不说能帮众多同行解决多少问题,但至少我自己的会见问题是一劳永逸地得到了彻底解决。无论何时,只要看守所上班,我去了,就一定能给我安排上。如果不是这两篇小作文,我又算哪根葱,人家凭啥搭理我,还不是“会见室空着也不给你用”?

但我又对这种局面感到某种说不出来的厌恶和担忧。在我的价值观中,这属于“不择手段”的一种,而我极其厌恶不择手段。不仅我自己绝不愿意“不择手段”,我更对“不择手段”的人敬而远之。须知不择手段的人往往也是没有底线的人,律师与委托人间,是一种危险的“合伙关系”,随时可能反目,我绝不敢把后背交给不择手段的人。但现实又常常逼着人不得不“不择手段”,老老实实本本分分守规矩的人,只能落个“会见室空着也不给你用”,你说气人不气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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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陈大猫
11个月前 (09-07)

跟这些机关打交道真是头疼。官僚主义、特权思想还是非常严重。

李白拿酒来 回复:
嗯,活活把良民逼成仿民了
11个月前 (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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