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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委托-无罪案例-联系我们置顶

刘臣律师2年前 (2023-07-16)成功案例10177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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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臣律师1年前 (2023-08-19)你问我答771113

被告人出庭指南

刘臣律师2年前 (2023-07-05)刑辩实务67490
被告人出庭指南
被告人的自我辩护能力有强有弱。我也的确见过一些思维敏捷、逻辑性强、语言流畅,具备合格自我辩护能力的被告人,但更多的人不能完全(或者说完全不能)胜任“被告人”这个身份。这确实是个不小的挑战。对于绝大多数普通人来说,一辈子也不会成为“被告人”。他们的第一次“出演”,就要押上自己后半生的命运。千钧重担。如果不幸必须要扮演“被告人”这个身份,怎么样做的更好一些呢?首先,不管认罪或是不认罪,态度一定要坚决。事件一旦发生,就永远湮灭,剩下的只有根据证据重构下法官内心判断的“事实”。态度改变不了证据,但态度会影响法官的判断。阳光、坚决、不卑不亢的态度,比证据规则所发挥的作用更大,尽管它难以量化评估。我曾经的...

法律文书:一起让人后背发凉的抢劫案

刘臣律师2年前 (2023-06-06)刑辩实务56200
法律文书:一起让人后背发凉的抢劫案
辩护人认为,嫌疑人W系犯罪预备阶段的中止,且并非犯意提起者,在犯罪预备过程中也居于次要、从属地位,W之行为未造成任何实际损害,其行为不具备刑事可罚性,建议贵院对其做不起诉处理。1.从事实上看,二嫌疑人并未实施任何暴力、威胁等足以判定为“着手”实施抢劫的行为,接受询问的几名所谓被害人甚至根本不知道自己曾被人跟踪,整个犯罪仍处于预备阶段;2.嫌疑人W所参与跟踪的事实中,其均因胆小而不敢动手,多次在其认为另一嫌疑人即将动手时刻意远离现场,属于无外力干预下自动放弃实施犯罪,系犯罪中止;3.在犯罪预备过程中,W亦处于次要、辅助作用,其既非犯意提起者,也非犯罪工具准备、犯罪现场踩点等具体预备工作的实施者;...

申请羁押必要性审查未获批,两星期后,检察官却主动给律师打电话办取保

刘臣律师2年前 (2023-06-06)刑辩实务26600
申请羁押必要性审查未获批,两星期后,检察官却主动给律师打电话办取保
在绝大多数情况下,羁押必要性审查是一个仅存在于理论中的程序,很少有律师会在检察院批捕后去做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包括我在内。这基本上属于心理按摩的工作范畴,并不具有实际的程序或实体意义。当然,事情也有例外。有些案件建立委托时刚批捕不久,距离侦查终结还有两三个月,律师总不能收了钱啥也不干,只给家属俩字:“等着”。“假装忙碌”也具有战略意义,它是一种积极的心理暗示,至少能激励家属,不要放弃抗争,不要丢掉希望。这时候,把羁押必要性审查程序穿插在两个月侦查期间,就有其必要性与合理性。显然很少有律师给ch区检察院找羁押必要性审查这样的“麻烦”。当我问案管我准备提交一份羁押必要性审查申请书,我的委托手续要交...

企业合规注定是赵家人的游戏

刘臣律师2年前 (2023-06-03)刑辩实务42120
企业合规注定是赵家人的游戏
企业合规注定是赵家人的游戏。中国法学会弄了个刑事合规大论坛,请了很多名流开讲,简单听了一会,觉得实在没意思。这些法学界的精英,要么是对现实环境一无所知——这也是有可能的,比如陈瑞华一个案子也没做过,竟然舔着脸到处开讲座讲刑事辩护,比如最高检政策研究室那些老学究,可能除了汇报材料连卷宗也没看过几本,要么是揣着明白装糊涂,故作不知。无论哪种情况,对中国的法治建设都是灾难性的。清末民初,很多商行的商船为保安全,向洋人交保护费,换取在商船上挂洋旗的资格。官家军阀也好,土匪海盗也罢,见了洋人都不敢惹,这样商船才能在江河湖海通行无阻。据学者吴思的统计,洋人的收费竟还算公道,官家随便敲诈一笔的损失都远超保护...

舞台效果

李白拿酒来2年前 (2023-05-25)刑辩实务40940
舞台效果
办疑难复杂的案件,对律师的记忆力是极大的考验。洛阳案下周开庭。距离上次开庭,已经过去了将近一年时间。这一年是这样分配的,二审开完庭后,研究了半年多,最终发回,发回后,公安补查,又补了小半年。补了小半年,也没补回来一页纸。我心头窃喜,心想这家伙好,没增加半点工作量,原来二审的辩护方案基本可以原样拿来用。结果今天翻开卷宗,才发现我错了,错的很离谱。二审时密密麻麻做满笔记的庭审提纲,现在再看,已经跟读无字天书差不多。“我为啥要问证人这个问题?”“我为啥要这样质证?质证核心的借条,长什么样子?”“辩论要点一二三,他们之间的逻辑关系是什么?”吭吭哧哧吃了一下午案卷,才终于回忆起来一小部分。不过也有新发现...

一撅屁股就知道要放什么屁

李白拿酒来2年前 (2023-05-23)刑辩实务27370
一撅屁股就知道要放什么屁
我读军校的时候,学员队队长说了句让我听一遍就记一辈的话:“你们不要跟我耍心眼子,你们一撅屁股,我就知道你们要放什么屁。”当时只觉得好玩,还觉得他有些吹牛逼。后来自己下基层带了兵,发现还真是,当你对一个群体非常了解,且不属于这个群体的时候,那这个群体的一举一动都尽在掌控,可不就是“刚一撅屁股,就知道要放什么屁么”。当律师也进入第五个年头了,很多同行我还看不太明白,但是对法官,对家属,基本也能“一撅屁股,就知道要放什么屁”。上周,老梁的案子,一审法院配合一审检察院,伪造送达回证,掩盖超期抗诉的违法事实。我把反应材料交上去头好几天,都没听到什么动静。结果突然一天早上,法官主动给我打电话,语气谦卑,一...

C某故意杀人案辩护词(自首部分)

刘臣律师2年前 (2023-05-23)刑辩实务21820
C某故意杀人案辩护词(自首部分)
前情摘要:二、案发后,C主动滞留案发现场,有脱逃机会而未脱逃,得知亲友报警后,继续现场等待,无抗拒抓捕行为,到案后能够如实供述全部罪行,依法应当认定为自首(一)C符合“现场待捕型”自首相关条件根据“犯罪嫌疑人归案情况说明”[1],本案案发时间为X年X月28日凌晨,案发后,犯罪嫌疑人C主动滞留案发现场,有脱逃机会而未脱逃,直到X年X月28日19时许,其子向公安机关报案后,继续现场等待,无抗拒抓捕行为,到案后能够如实供述全部罪行,依法应当认定为自首。1.C主动滞留案发现场,能够脱逃而未脱逃,为案件侦破节约了大量司法资源,符合刑法设立自首制度的立法本意,应当视为“自动投案”《刑事审判参考》第39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