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帮信法援案当庭认定立功,但距免罚保住学籍尚有距离
年前写过一个大学生涉嫌帮信罪的法援案件。
大学生把自己的银行卡四件套卖给上家,上家再拿去跑分洗钱,被定成帮信。
案子本身倒没什么好说的,检察院也给了缓刑的量刑建议,单从量刑上来说,已经很够意思了。
但问题在于,他是在校大学生。
当时那篇文章后台就有很多人质疑:“大学生怎么啦?大学生犯法就不追究啦?”
不是说大学生犯法就不追究,而在于大学生身份会导致他比其他人遭受额外的刑罚制裁。
对一个普通人,判十个月就是判十个月,罚两万就是罚两万,这事儿到这儿就结束了。但在校大学生不一样,一旦被判处刑罚,基本将面临被学校开除的局面。
虽然开除学籍不是刑事判决直接判的,但他归根结底也属于刑罚的某种衍生。而且这种衍生“刑罚”的严厉程度,已经远超帮信罪的主刑罚本身。
大学生这个身份,还是带给了小王稍微超出普通人的统战价值。刚拿到这个案件时,我一看认罪认罚,人也不在押,直呼捡到宝了。一不用跑看守所会见,二不用细致阅卷,法援案件几乎相当于免费义工,能节省不少时间和经济成本。
但拿到案卷一看,这货竟然是在校大学生,我眉头又皱了起来。本来一桩无关痛痒的小案,现在骤然成了关系别人一生前途的大案。压力陡然而生。
我迅速约见了小王。幸运的是,通过与他细致的沟通,我了解到公安和检察院遗漏了一个重大的量刑情节。小王在自首到案后,又应办案民警要求,电话联系并约见上线同案犯,有协助抓捕的立功情节。
小王的行为本来就谈不上多恶劣,自始至终未被实际羁押,检察院起诉时也直接给出了缓刑的量刑建议。从量刑辩护的角度讲,如果能集齐自首、立功、认罪认罚、主动退赔、初犯偶犯等从轻减轻处罚情节,理论上存在“定罪免罚”的空间。
所谓“定罪免罚”,也称“免于刑事处罚”,是指刑事判决确认该行为构成某罪,但由于情节轻微,不需要实际判处刑罚。
定罪免罚是一种对司法机关和当事人都无害的处理方式。司法机关没有办错案,当事人也不会留案底,对于小王这样的大学生,还能保住学籍。
自贸区法院自组建以来,迅速成为刑事案件量数一数二的刑事大院,但相关的配套设施却始终跟不上,仅有三个刑事法庭。每次去自贸区法院开庭,都要等到将近中午才能开上,要么是押解犯人路遇堵车,要么是法庭不够用。自贸区法院的书记员与律师的关系明显要比其他法院和谐很多,因为二者有一个共同的任务,那便是去蹲守空法庭。一旦看到某个法庭有人出来,便赶忙凑上去问,接下来还有没有庭,是认罪认罚庭还是普通程序庭。若是接下来法庭空闲了,或是仅剩寥寥无几的认罪认罚庭,那么律师就先去占着位子,书记员再去通知法官下来开庭。
小王这个庭,已经是第三次开了,前两次都“开庭未遂”。第一次开庭是庭审刚开始,外面便冰雹冻雨一起下,路面结冰,法警赶紧把人押回了看守所。第二次是法院想趁元旦前开庭结案,结果小王和另一个同案犯小杜,学校都要期末考试,不得不再次改期。这第三次开庭,无论是书记员还是律师,都卯足了劲,务必要把庭给开成了。尤其是同案犯小杜的律师,是个从开封跑来郑州的小姑娘。第一次开庭时,因为天气预报说了要大雾大雪大降温,她提早一天便来到郑州,结果第二天不仅庭没开完,还因为高铁站因暴雪瘫痪,也没能回去开封。等于是耗进去两个工作日外加两晚住宿费,啥事儿也没办成。这次她法院刚上班就冲进了法院审判区,就为了能早早蹲个空闲法庭。
但是我们案子有个大不利因素,有一名同案犯在押。即便小姑娘律师去的再早,总不能空占着法庭不让人家用,专门等我们的人押回来吧。在人提回来前这段时间,法院一般会先开取保候审案件的庭,都是些轻罪案件,比如酒驾之类的。
一直等到十点多,法警才终于把人从三看提回来。人虽然提回来了,但却再难找到空闲法庭。每个法官手上的案子都很多,正好趁着取保的案子开完,接着开在押的案子。
等待期间,我还偶遇了张三大律师。眼瞅着张三被法官喊进了法庭,我心里犯了愁,这都请张大律师出马了,肯定不能是认罪认罚的小案件,八成又是个要做无罪辩护搅屎的。这一搅屎,又不知道要搅到何时,我们的庭何时能开更加遥遥无期了。
我心想坐走廊里发愣干等也是等,倒不如顺势旁听下张大律师庭审,学习提高下搅屎技能。刚在法庭后头旁听席猫下来没一会儿,我们的书记员却又探进脑袋来呼喊:“刘律师,走,去开庭啦~”
却说张大律师最近也正气儿不顺,前两日还见他在群里跟同在本地执业的某屎磕律师隔空互呛。大约是张接了个涉黑案件,做一审辩护,一审结束后,家属又委托了某屎磕律师代理二审。屎磕律师一顿操作猛如虎,各种小作文小视频铺天盖地乱发,结果法院连庭都没开便直接维持原判。屎磕律师骑虎难下,难免向一审律师甩锅。而冯呢,又恰好集齐了网络喊冤全部debuff:本地+认罪+大律师。张一来被抢走了二审,二来没来由被浇了一脑门子屎,心里能快活才见鬼了。所以前两天某屎磕律师又在各个群里转发小作文时,张忍无可忍隔空呛了几句。此乃题外话,不过足见张倒也是个性情中人,本性肯定不坏。
我一听能开庭了,也再顾不上什么旁听,赶紧拿上背包跑路。
来到隔壁空出的法庭,一看又纳了闷儿。法官倒确实是我们案子的法官,不过公诉人却不是我们的公诉人。我走进法庭时,公诉人正在笑呵呵地跟法官扯着闲话,说:“李四心脏病又犯了,今天的庭开不成了,下班啦……哈哈哈~~”
我时常觉得自己都已经算是非常没有同理心的人了,可是比起这些专业刀笔吏,还是自愧不如。人家心脏病犯了,她却乐得合不拢嘴,原因仅仅是因为可以提前下班了。你就说这离谱不离谱吧!
法官听公诉人要走,倒是着了急:“还有个帮信的庭没开呢,不是你的吗?”
公诉人说:“不是我的啊,是小韩的案子。不过他好像还没来,寻思着等到开这个得下午了呢!”
我一听,心中又是一惊。好不容易法庭空出来了,人也提回来了,法官也不开会了,结果公诉人却没来。忙活了一大圈,这麻将还是三缺一,起不了牌,怎么破?
法官却显得比我律师还急,也是,我律师顶天也就是多跑几趟,但法官却还有审限和结案率考核压着。法官用商量的语气跟公诉人说:“你跟小韩说说,让他不用跑来了,反正都是认罪认罚的,你直接帮他开了得了。”
公诉人明显跟法官私人关系很好,要不也不会庭前有说有笑的。见好姐妹开口求助,倒也不含糊,直接抄起电话:“喂?小韩呐!你不用过来了!把起诉书拍照发给我,我帮你开了得了!”
我坐的远,听不见小韩在电话那头说了啥,不过自贸区检察院距自贸区法院还颇有些距离,检察院在三环以里,法院几乎跑到了四环外。换我是小韩,一听说今天不用上工了,恐怕也乐得不行。
不多时,小韩便把起诉书发给了公诉人。公诉人也是没心没肺,此时律师和当事人都已经入庭了,她还自顾自对着法官好姐妹吐槽:“我可提前说好啊,我可是啥都不知道哈,手上就一份起诉书。”
刑事诉讼对程序有非常严格的要求,凡是起诉书上没署名的检察官,根本就没有出庭资格,除非回去变更起诉书,调整公诉人。去年夏天,南阳淅川涉黑案开庭时,县检察院检察长为了表现自己对案件高度重视,在起诉书未列明其未公诉人的情况下,列席参加庭前会议,被众律师好一顿羞辱。忘了是哪个屎磕律师,说话非常刻薄:“作为检察长,你在检察院里想坐哪坐哪,没有任何问题。但今天是开庭,你要想坐在法庭上,必须有合法的手续。就如同我们律师,要想坐在辩护人席位上,必须有当事人的授权,还要有律所出具的公函。难道是想坐哪就坐哪的吗?”最终,一场庭前会议草草开了一上午,就惨淡收场。
自贸区这个公诉人,要么是没见过大阵仗,要么是没把我们这些小律师放在眼里,当着所有人的面,咋咋呼呼,生怕别人不知道她是临时出场顶替的一般。这时但凡庭上有任何一人对她的出庭资格提出质疑,这场庭便又要报销。
不过这案子一案三人都认罪认罚不说,还有俩都是法援律师,只有一个从开封赶来的小姑娘,是家属聘请的律师。小姑娘看起来眉清目秀,软软糯糯,一看也不是走的死磕路线。这场庭本就已经难产多次,眼看今天好不容易能开成,自然不会再有人故意搅屎。
庭审过程很和谐。法庭调查阶段,我向小王发问,引导其向法庭陈述其通过QQ约见同案犯,并协助公安抓捕的经过。公诉人听到引人入胜处,竟插嘴问道:“抓人时你上手了没?”惊得众人面面相觑,我差点蚌埠住笑了场。
刑法上的“协助抓捕”,跟我们通常理解的生活意义上的“协助”不一样。只要是给公安机关提供了嫌疑人的有效信息,为公安机关实施最终抓捕提供了有效帮助,就属于刑法意义上“协助抓捕”,并不是说要在抓捕现场舞刀弄棒,上手抓人。公诉人当然不是不懂这些道理,我姑且理解为是听故事听到起劲,一时太沉浸了吧。
小王的陈述娓娓道来,有时间有人物有地点,还提供了与同案犯的QQ聊天记录,公诉人故事又听得这么认真,立功当然基本毫无悬念的认定上了。当然,基本的程序还是要走的,毕竟这个故事只是小王的单方陈述,庭后还要走个向公安机关核实的程序。核实无误后,才能依法认定立功。
不过在最终的刑罚适用上,公诉人和法官都直唉声叹气。庭审结束后,三方又开启闲聊模式。公诉人说:“省院有规定,对卡商要从严把握,要不然我们当初就作不起诉了,实在是政策不允许。”法官也唉声叹气接口道:“你们检察院严,我们法院更严啊~”几名律师赶忙在旁帮腔求情:“往院里汇报汇报,尽量争取吧,孩子这就开除了太可惜了。”
说实话我觉得小王能免刑的概率也不大,唯尽人事而已。等这个案子判决下来,我再来给大家报告后续进展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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