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所搞党建,搞得连官儿都没人愿意当了
节前就想吐槽,或者说,奚落一番。然而上班身累,放假心累,一脑门子火,没顾上。
事情是这样的。
我所在的J所,在村镇银行事件之前,是省内首屈一指,或者说,一骑绝尘的大所。年创收能甩第二名好几个身位。别的所办不成的事儿,J所偏能办成。别的所勾兑不来的人,J所偏有资源。当时连司法厅刚退休的王副厅长,都被聘到所里以党务专员的名义,实质上当执行主任。
当然,这个执行主任,是老王自己对自己的定位。或者更严谨点说,是老王在台面上给自己的定位。实际上,老王与所里是各取所需,利益互换。
老王总体上算是个清官。他在司法厅分管监狱管理工作。司法大整顿期间,他的前任和后任两任分管监狱管理工作的副厅长,以及他的直属下级,监狱管理局局长,纷纷落马。就在大家都以为老王也在劫难逃之际,他竟始终悠哉悠哉,最终安全着陆。清廉程度,可见一斑。但如此一折腾,倒是把惯常勾兑的J所吓得不轻,连夜连哄带骗把老王撵走了。结果老王到最后屁事儿没有,弄得左右很尴尬,暴露了事务所丝毫没有担当,扛不起事儿的尿性。
这种无担当,不扛事儿,在村镇银行事件中暴露的更加彻底。所里三名律师被抓,竟然屁都不敢放一个,连派律师出面代理的勇气都没有。如果说分所自己需要避嫌,J所全国这么多家分所,不乏刑事辩护的行家里手,找个外地分所的专业刑辩律师,介入一下,也算是在事务所层面有个表示。不管怎么样,干律师这行当,胆小畏葸,都是极大的减分项,甚至是一票否决项。后来所里一伙高伙闹分裂的时候,果然就拿村镇银行相关案件见死不救说事儿,说所里没担当,小律师跟着干不值当,忽悠走了不少人。
写到这里,忍不住说几句题外话。
律师这个群体,可能是道德水平最低贱的群体,没有之一。莫谈什么庙堂之上的高大上道德,就是下里巴人的江湖道义,在律师这个群体里,也是完全不存在的。
张文鹏寻衅滋事被抓,始作俑者张庆方第一时间躲得远远的,生怕割席不够彻底,血溅到自己身上。至于张文鹏的同案犯,同样也是专为所谓维权外聘的另一名许姓高管,境况就更加令人唏嘘了。许姓高管出事儿后,连三阶段两万块钱的律师费都出不起,还要在网上发起公开募捐凑钱。当然,也不排除,这是某种炒作手法。但这种炒作手法,恰恰暴露了屎磕律师的真面目。冲锋陷阵小律师在前,摘桃领功小律师靠边。下作程度,比J所“见死不救”(之所以加引号,是因为根本谈不上救,小小律师,不要自作多情,放大自身作用)的无耻程度要高上千倍万倍都不止。
偏偏律师这个群体里,蠢蛋白痴比比皆是,一个二个被屎磕大律师洗脑洗的不行,甘愿被别人当枪使,愿意燃烧自己,成就他人,我作为旁观者,自也无话可说。
老王既然名义上挂了个党务专员职务,党建这一摊儿自然不能不抓。但是党务这摊子事儿,干起来实在没有什么意思。律师行业无组织无纪律,不比体制内,别说搞什么党建活动了,就是开个会抄个笔记,都没几个人搭理。
权力不用,过期作废。老王很明白这个道理。在任上清清白白,兢兢业业,好不容易平稳着陆了,再不趁着刚退下来还没凉透搞一点儿养老钱,这辈子可就白忙活了。老王拉活儿搞钱的劲头着实不小,全省好像总共三十余家监狱,他全部给弄成了J所的顾问单位。按一家监狱一年顾问费5万块钱算,每年光顾问费,就150万元收入。再加上其他代理案件的费用,一年搞个大几百万没什么问题。
心思全扑在搞钱上,自然顾不上党建这一摊儿破事儿。当初老王把我招进来,就是为了协助他搞党建。美其名曰,党建秘书。
后来赶上律师行业党建工作大干快上,J所由于人多、党员多,与S所一起,成为省内首批成立党委的律师事务所。
所里一时普天同庆。
成立党委,就意味着要设立党委书记副书记,组织宣传纪检几大部门,意味着要设立至少四到五个党支部,每个支部要配两个正副书记,好几个委员。
总而言之,言而总之,意味着一夜之间多出来N多官位。普天同庆,庆的是大家又有官可做,有帽子可戴,可不是庆的什么所里又拿了什么荣誉,获得了什么肯定。
我那时候对无穷无尽的党建工作已经极尽厌烦,心里甚至还在盘算着,如果硬要塞给我个什么官儿,我得想办法推了才是。正好今后党组织健全了,该是哪一摊儿的事儿就由哪一摊儿的人来管就好。搞档案,有组织部,搞文案,有宣传部,搞活动,有党支部。最好我这个空挂名的党务秘书,能彻底赋闲歇业才最好。
结果党组织成员名单酝酿出来,令我大跌眼镜。别说在党委里混个一官半职了,就连党支部里,也没我半毛钱的事儿。
我最开始有些气恼,觉得自己来到J所,顶着个党务秘书的空头衔,兢兢业业干了两年,所里没有给过我一毛钱待遇,没有给过我半分案源支持,就连老王,也视作理所当然,连画饼都没对我画过,顶天了口头夸赞两句,小刘文章写的就是好云云。两年下来,没有功劳,也有苦劳吧?现在党委成立,创造了这么多“官职”,连点意思表示都没有,岂不是太不够意思?当时司法大整顿还没有进入深水区,村镇银行系列案也还没有爆发,所以我才会存有所里应当“讲意思”的想法,如果是现在,我断然不会有如此天真幼稚的想法。
但是旋即又很快自我释放。我本来就对党八股深恶痛绝,如果能硬下头皮来写材料,当初还不如就留在体制内不出来。正好可以借此机会,发泄一番情绪,正好把党建八股这个大包袱,一劳永逸的彻底甩掉。
那句话怎么说来着,“我可以不要,但你不能不给”,对吧?
你给了我不要,我就找不到理由撂挑子不干,像我这样被儒家文化锁喉的小镇做题家,说不定今后还要更加努力更加卖命的干。但你压根提都不提,不正是往我手里递刀子吗?
党委组建筹备会议,照例叫我过去做记录,抓落实。我迟迟不到会,等三番五次来人催促后,才珊珊来迟。会上虽然没我说话的份儿,但隔空甩个脸子表达下不满还是能做到的。会议刚一结束,我不等任何人退场,啪的站起来,凳子碰出很大声音,然后头也不回就出了会场。
自打那次会议以后,所里所有党建八股相关的活儿,我是压根儿一点也不再沾边。你不是有宣传部吗?部长为什么不写材料?委员为什么不写材料?哪里轮得到我一介草民写材料?我也不配啊你说是不是?
如此僵持了一段时间,又恰逢老王被所里挤兑走,我便更加没有了心理负担。老王毕竟在我最落魄,接近走投无路的时候,引荐我进入了当时正如日中天的J所,于我有知遇之恩。虽然我在J所从没占到过什么便宜,但那硬要说的话,也是我个人的问题和所里的管理问题,与老王关系不大。老王安排我做什么事情,我虽然在长期被白嫖的态势下也不情愿,但依旧会不打折扣的落实好。老王一走,连这些微薄的情分也烟消云散了,管你这高伙那高伙,在我眼里就是个屁。
我还一心等着,如果哪个鸟高伙过于不长眼色,再来给我安排事情做,就要好好给他点color see see,让他下不来台一场。没想到这些大律师们个个都是人精,倒也没人再来叨扰我。我从此终于彻底摆脱了党建八股这摊儿烂活儿,获得了完全的自由。
凡是类体制架构中,当普通一兵的舒适度永远远超当个小领导。你说你当个党委书记吧,出去好歹有点面儿。尤其地方上那些不太懂律师行业的小老百姓,一听又是主任,又是党委书记的,还以为是啥了不起的人物,这钱骗起来便更加得心应手了。
“主任”这个词,带有很强的体制色彩,这种感觉是“某总”、“某经理”、“某董事长”给不了的。假期期间读反腐纪实作品《追问》,里头谈到了一家省文化厅下属的公司,该公司的经营范围,其实就跟前几年名噪一时的谢留卿案差不多,简而言之,就是与各类江湖骗子合伙,包装各类古玩字画,拿到市场上骗钱。
其实经过改制,该公司只是名义上归属于文化厅,早就是私人产业。但是盘下这家公司的老板,显然是个国学高手,专门请示省厅,对外职务身份不变,不以当时流行的某总某经理称,而依旧称某主任。
某某主任,虽然一听就不是一把手,没有某总某董的霸气,但却体制气息十足,再加上该公司浓厚的官派背景,很快做的风生水起,连大明星许晴都被他们骗了一道儿。
律师事务所不称经理,而称主任,其实便是改革不彻底的产物。但这种改革不彻底,反而又成为律师事务所在特色市场环境中的竞争优势。中国的事儿,有时真是没法说。
读了这个故事,约莫理解了一些,为什么明明不冤的案子,谢留卿却如此激烈的喊冤。
大家都他妈这么干,甚至你正规军也这么干,为什么不抓他们?只抓我谢留卿?
不患寡,而患不均乎。
但是类体制架构内的普通一兵和中低层小领导,就比较惨了。尤其是中低层小领导,装逼装不起来,名片虽然也能硬印,但印个党委书记,跟印个第几党支部委员,那能一样嘛?
除了党委书记,也能拿得出手上得了桌的职务,还有一个纪委书记。但纪委书记出去抛头露面,一来掣肘太多,二来并不吃香。就好比一桌老板吃饭,大家正推杯换盏间,你自报家门说自己是纪委书记,这酒场儿恐怕立马就得散。那场面甚至比无良律师掏出名片,说自己主做刑事案件,大家若是出事了,务必第一时间掏钱委托我平事儿更加炸裂,更加晦气。
当年一众人抢着做官,大约是没看到这一层,以为党委的官儿,就跟律所里各种主任一样,批量发售,不要钱一样,管它有用没用,先占住坑再说。
结果弄了两年,发现不是那么回事儿。就不说组织线下党建活动这种大伙儿,光是各种会议登统计,就能给人折腾半死。这些活儿落到谁头上?还不是谁当“官儿”落到谁头上?大律师请得起助理的,还能甩给律师,请不起助理,或者虽然请了助理,但这两年形势不好,助理喂不饱的,还是得自己亲力亲为。
这回党委换届,恰逢律协组织党支部书记现场培训,竟然出现了无人愿意当官的奇景。
大家你推我我推你,尽显“高风亮节”。
直到党委书记在群里公示拟任职名单,竟还有人在群里公然唱反调提意见:“L书记,前期给您沟通过了,我不再担任党支部书记了。”
组织决定好了的事儿,而且是光荣的事儿,竟然还当中推三阻四,违抗上级。
放眼整个党史,都是相当炸裂的存在。
当初众人追捧的小甜甜,竟成了如今无人问津的牛夫人。
大约不仅是J所所,而是整个律师行业党建工作的一个缩影。
可悲可叹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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