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迷笛零元购事件凸显信息推送流媒体监管困境
得益于昨天睡得早,而且天气清冷,睡得香甜,今天醒的倒是挺早,不过起床撒了泡尿便又钻回被窝睡觉了,没能做到早起码字。小学时翻看曾国藩家书,也不知道看的是不是正版,就记住两句话,一句话是早睡早起,第二句是不要赖床。大约因为我打小便嗜睡懒惰,这两句话一下子就记住了,却只可惜直到现在也没能完全落实。前天写了篇折腾笔记本电脑的博文,意外收到了很多评论,很多平常没冒过泡的博友也纷纷现身为我出谋划策。看来有时候文章太垂直太专业化了也未必好,读者读后往往无从下手评论,互动反而显得不足。我也关注了几个以专业化写作见长的博友,都或多或少有些曲高和寡,读者想说两句也不知道从何下嘴。现在博客每天也能有四五十个独立访客...
在这个律所赚不到钱,换个所就行吗?
如果退伍时能找到一份稳定月薪六千元的工作,我就不会当律师。我选择当律师,首当其冲的原因是,实在是走投无路了,只能当律师碰碰运气。另外两个理由是为了使这个选择显得不那么“走投无路”:一来律师职业是个大后期职业,没有中年危机;二来是律师都是个体户,相当于大家是在同一个菜市场摆摊买菜的商户,井水不犯河水,没那么多办公室政治,干起来轻松一些。现在看来,我的第一个判断大体正确。律师是一个专业壁垒很高的行业,对于大多数中国人来说,一辈子可能打不上一场官司,他们如何去评价律师筛选律师呢?年龄恐怕是个权重很高的因素,一个律师只要能干到头发花白还在坚持干(而没有饿死的话),基本都会混得还不错。但是第二个判断,则...
当我们在反对预制菜进校园时,我们究竟在反对什么?
最近到处都在铺天盖地说预制菜要进校园。要搁以前,我是不太爱操这些闲心的,但眼下境况不同了。我女儿明年就要上小学,虽然学校很近,就在我家楼下,下楼出小区门左转200米就到,但现代社会的生活节奏,早已不允许父母们中午回家开火煮饭,一家人整整齐齐吃完饭再美美睡上一场午觉,下午再各自去上班上学。所以不管离家多近,中午这顿饭,无论如何都是要在学校里解决的。对预制菜进校园的批评主要集中在食品安全上。我倒觉得这个攻击点选的不太好,甚至有些糟糕。在严格监管,规范制作的前提下,预制菜大概率比传统的后厨模式干净、卫生、安全的多。但这是有限定条件的——“严格监管,规范制作”——政府早已陷入“塔西佗陷阱”,哪怕上面政...
抓住老鼠就是好猫?
昨晚意外发现,网站无法被一些聚合类博客平台抓取。试着联系了一个站长,站长友好且热情的帮我查看了后台爬虫日志,发现从8月初以来便一直报“500”的错误代码。而且症状还很诡异,同样的IP,同样的网络环境,浏览器请求数据就一切正常,爬虫抓取就报错。独立博客虽然式微,但毕竟属于公开写作的一种。既然是公开写作,那作者内心深处就一定渴望被别人发现,被别人认可,同时期待与别人互动。我自然也不例外,本来打算早睡,都已经卧床酝酿好情绪了,又爬起来排查问题。我认识的唯一一个程序员——还不是在生活中有交集才认识,是搭建网站时,从淘宝随便找了家工作室,说是工作室,但其实只有一个人,既是老板,又是干活的。这点倒跟我们律...
自贱者人贱之
半个多月前,坊间就有传闻,说某大律师被一个强奸申诉案的当事人缠上了。当事人跑到他的律师事务所,撒泼打滚,又吵又闹,还到处投诉,说大律师是骗子,要大律师退钱。今天大律师在公众号上正式回应了此事。其实不回应还好,本来大家还以为是谣言,同行恶意中伤,这下好了,你直接自爆实锤了。情节跟坊间传闻大差不差,一年前,大律师团队接下了这起仅剩下最高检申诉一个程序可走的申诉案件。事实上,大律师明显在这里“春秋笔法”。强奸案,一审在基层院,二审在中院。依照现行刑诉法规定,堪称为司法程序的申诉,到省级结束。我稍微做下名词解释,什么叫做“堪称为司法程序的申诉”。司法程序是指,你可以依申请无条件启动,被申请机关要无条件...
认罪认罚没法做了
律师做认罪认罚已经越来越危险。危险来源于三方面。一是当事人反悔。我潜伏了一个屎磕群,在那个群里面涨了不少见识,令我大开眼界,对人性的卑劣又有了新认识。一个人能住进看守所,一定有其内在原因,这些人住在看守所的时候,铁拳所迫,慈眉善目,但一旦走出来,立马又恢复成凶神恶煞奸猾狡狯的叼毛样子。律师不要以为案件结了就万事大吉,案件结了,才正是他们反攻倒算的好机会。在那个群里,我亲眼看见一个已经认罪认罚服刑完毕的人,拿着之前跟律师的聊天记录,找谣棍帮忙曝光律师。他的理由是,当时自己认罪认罚,是被律师误导才认罪的。逻辑非常感人,你自己犯没犯罪,你自己心里没个逼数吗?sb巨婴什么事儿都能推到律师身上。二是网络...
岁月静好已不在
每逢灾年,便要上演人相食的戏码。各行各业,概莫如是。今年以来,律师们同行互踩的恶劣行迹明显增加,小律师骂大律师装逼,大律师骂小律师傻逼。但总体上,两方还都保持着基本的克制,维持着一种恐怖平衡:小律师们惹不起大律师,大律师一篇小作文就把小律师定点爆破了;但大律师们也不敢太过分,他们也很清楚,自己只是声音大,但声音大小与人数多寡从来都不是正比关系,惹急了沉默的大多数,大律师们自己也会被集体爆破。而且,双方也各自有把柄被对方攥着,大律师说小律师认罪认罚是套路,小律师反唇相讥,你大律师屎磕三板斧难道就不是套路?大家的打法都不用看卷,凭什么你大律师的套路就是高尚的,我小律师的套路就是可鄙的呢?中国人不讲...
最好的时代
很奇怪,用平板码字码了一个月,最终还是觉得回归手机和蓝牙键盘最舒服。平板的可视面积太大,始终没有手机屏幕码字的专注感。闲的近乎失业的状态持续了半个多月,终于又开始忙起来了。这个星期,从今天下午开始,就要进入各处长途奔袭,与时间赛跑的状态,我不得不自嘲,像我这样性格的人,也能在律师行业混碗饭吃,至少说明司法还没有完全失灵,这个世界最终还是需要有人站出来讲真话。说起讲真话,又想起张雪峰。张雪峰已经出名很久了,原先言论尺度宽松的时候,他还谈不上火,现在无论什么话出口前都要自我审查一番了,他反而火了。早先,我很不喜欢张雪峰说话的腔调,一副高高在上,智商和认知碾压众生的模样。不过现在倒是越来越能理解了,...
碰瓷有套路
司法碰瓷一直都是有套路的。最开始,你们炒作案情,当然,事实一定是你们精心裁剪过的,披露未审结案件证据,无论在哪个国家,都是严重违法行为,于是毫无疑问的,很快被按住了。后来,你们又开始搅程序,美其名曰“让人说话,天塌不下来”,打着保障辩护权乃至言论自由的旗号,实则故意碰瓷,制造热点,你们这些招数儿,也就骗骗或别有用心或真智商捉急的家属,在有司眼里非常小儿科,前司法部长青岛讲话后,又给按下去了。现在,由于有司惹不起,舆论场有司固然弄不过你们,但有司可以顺着网线爬过来找你们,发动物理打击,所以你们开始瞄上了律师同行。当然,大律师你们是惹不起的,某律师在山城刚发了条微博,叫嚣要把山城政法几个教授曝曝光...
讲真,货拉拉司机有点冤
货拉拉司机被判过失致人死亡,在看守所度过七个月羁押生活后,以过失致人死亡罪被判缓刑一年。官方指称他的罪状是,在女孩整个身体已探出窗外时,仅仅采取了轻点刹车,打双闪的措施,对女孩死亡负有过失。从国情来看,这个判决已经不算重了,连很多律师都说,应当算是社会效果比较好的。是啊,毕竟人家女孩人都死了,你只不过进去坐个半年出头就出来了,还想怎么样?毕竟人是在你开车时死的啊。但较真一想,恐怕又不对。不讲那些深奥的大道理,过失犯罪之所以是过失,就在于“过失”是可以避免的。假如时间能倒流,重现当时场景,司机可以通过不强人所难的其他处置方式避免事件发生。如果没有这种假想的“可补救性”,就谈不上什么“过失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