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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委托-无罪案例-联系我们置顶

刘臣律师10个月前 (07-16)成功案例774713

所有人问所有人——给站长发邮件,可获详细免费法律咨询置顶

刘臣律师9个月前 (08-19)你问我答66325

抓住老鼠就是好猫?

李白拿酒来8个月前 (09-06)时评杂文63206
抓住老鼠就是好猫?
昨晚意外发现,网站无法被一些聚合类博客平台抓取。试着联系了一个站长,站长友好且热情的帮我查看了后台爬虫日志,发现从8月初以来便一直报“500”的错误代码。而且症状还很诡异,同样的IP,同样的网络环境,浏览器请求数据就一切正常,爬虫抓取就报错。独立博客虽然式微,但毕竟属于公开写作的一种。既然是公开写作,那作者内心深处就一定渴望被别人发现,被别人认可,同时期待与别人互动。我自然也不例外,本来打算早睡,都已经卧床酝酿好情绪了,又爬起来排查问题。我认识的唯一一个程序员——还不是在生活中有交集才认识,是搭建网站时,从淘宝随便找了家工作室,说是工作室,但其实只有一个人,既是老板,又是干活的。这点倒跟我们律...

自贱者人贱之

李白拿酒来9个月前 (08-07)时评杂文46291
自贱者人贱之
半个多月前,坊间就有传闻,说某大律师被一个强奸申诉案的当事人缠上了。当事人跑到他的律师事务所,撒泼打滚,又吵又闹,还到处投诉,说大律师是骗子,要大律师退钱。今天大律师在公众号上正式回应了此事。其实不回应还好,本来大家还以为是谣言,同行恶意中伤,这下好了,你直接自爆实锤了。情节跟坊间传闻大差不差,一年前,大律师团队接下了这起仅剩下最高检申诉一个程序可走的申诉案件。事实上,大律师明显在这里“春秋笔法”。强奸案,一审在基层院,二审在中院。依照现行刑诉法规定,堪称为司法程序的申诉,到省级结束。我稍微做下名词解释,什么叫做“堪称为司法程序的申诉”。司法程序是指,你可以依申请无条件启动,被申请机关要无条件...

认罪认罚没法做了

李白拿酒来10个月前 (07-10)时评杂文30290
认罪认罚没法做了
律师做认罪认罚已经越来越危险。危险来源于三方面。一是当事人反悔。我潜伏了一个屎磕群,在那个群里面涨了不少见识,令我大开眼界,对人性的卑劣又有了新认识。一个人能住进看守所,一定有其内在原因,这些人住在看守所的时候,铁拳所迫,慈眉善目,但一旦走出来,立马又恢复成凶神恶煞奸猾狡狯的叼毛样子。律师不要以为案件结了就万事大吉,案件结了,才正是他们反攻倒算的好机会。在那个群里,我亲眼看见一个已经认罪认罚服刑完毕的人,拿着之前跟律师的聊天记录,找谣棍帮忙曝光律师。他的理由是,当时自己认罪认罚,是被律师误导才认罪的。逻辑非常感人,你自己犯没犯罪,你自己心里没个逼数吗?sb巨婴什么事儿都能推到律师身上。二是网络...

岁月静好已不在

李白拿酒来10个月前 (07-08)时评杂文30320
岁月静好已不在
每逢灾年,便要上演人相食的戏码。各行各业,概莫如是。今年以来,律师们同行互踩的恶劣行迹明显增加,小律师骂大律师装逼,大律师骂小律师傻逼。但总体上,两方还都保持着基本的克制,维持着一种恐怖平衡:小律师们惹不起大律师,大律师一篇小作文就把小律师定点爆破了;但大律师们也不敢太过分,他们也很清楚,自己只是声音大,但声音大小与人数多寡从来都不是正比关系,惹急了沉默的大多数,大律师们自己也会被集体爆破。而且,双方也各自有把柄被对方攥着,大律师说小律师认罪认罚是套路,小律师反唇相讥,你大律师屎磕三板斧难道就不是套路?大家的打法都不用看卷,凭什么你大律师的套路就是高尚的,我小律师的套路就是可鄙的呢?中国人不讲...

最好的时代

刘臣律师11个月前 (06-25)时评杂文27340
最好的时代
很奇怪,用平板码字码了一个月,最终还是觉得回归手机和蓝牙键盘最舒服。平板的可视面积太大,始终没有手机屏幕码字的专注感。闲的近乎失业的状态持续了半个多月,终于又开始忙起来了。这个星期,从今天下午开始,就要进入各处长途奔袭,与时间赛跑的状态,我不得不自嘲,像我这样性格的人,也能在律师行业混碗饭吃,至少说明司法还没有完全失灵,这个世界最终还是需要有人站出来讲真话。说起讲真话,又想起张雪峰。张雪峰已经出名很久了,原先言论尺度宽松的时候,他还谈不上火,现在无论什么话出口前都要自我审查一番了,他反而火了。早先,我很不喜欢张雪峰说话的腔调,一副高高在上,智商和认知碾压众生的模样。不过现在倒是越来越能理解了,...

碰瓷有套路

李白拿酒来11个月前 (06-18)时评杂文27820
碰瓷有套路
司法碰瓷一直都是有套路的。最开始,你们炒作案情,当然,事实一定是你们精心裁剪过的,披露未审结案件证据,无论在哪个国家,都是严重违法行为,于是毫无疑问的,很快被按住了。后来,你们又开始搅程序,美其名曰“让人说话,天塌不下来”,打着保障辩护权乃至言论自由的旗号,实则故意碰瓷,制造热点,你们这些招数儿,也就骗骗或别有用心或真智商捉急的家属,在有司眼里非常小儿科,前司法部长青岛讲话后,又给按下去了。现在,由于有司惹不起,舆论场有司固然弄不过你们,但有司可以顺着网线爬过来找你们,发动物理打击,所以你们开始瞄上了律师同行。当然,大律师你们是惹不起的,某律师在山城刚发了条微博,叫嚣要把山城政法几个教授曝曝光...

讲真,货拉拉司机有点冤

刘臣律师12个月前 (06-06)时评杂文24900
讲真,货拉拉司机有点冤
货拉拉司机被判过失致人死亡,在看守所度过七个月羁押生活后,以过失致人死亡罪被判缓刑一年。官方指称他的罪状是,在女孩整个身体已探出窗外时,仅仅采取了轻点刹车,打双闪的措施,对女孩死亡负有过失。从国情来看,这个判决已经不算重了,连很多律师都说,应当算是社会效果比较好的。是啊,毕竟人家女孩人都死了,你只不过进去坐个半年出头就出来了,还想怎么样?毕竟人是在你开车时死的啊。但较真一想,恐怕又不对。不讲那些深奥的大道理,过失犯罪之所以是过失,就在于“过失”是可以避免的。假如时间能倒流,重现当时场景,司机可以通过不强人所难的其他处置方式避免事件发生。如果没有这种假想的“可补救性”,就谈不上什么“过失犯罪”。...

帮信罪:一种空前可怕的连坐制度

刘臣律师1年前 (2023-05-23)时评杂文16040
帮信罪:一种空前可怕的连坐制度
这两天看一本帮信罪的卷宗,看着看着就只觉得后背发凉。在我看来,这家公司已经做到了作为一个私营性质商业主体范围内应作的一切,但还是防不住网络犯罪借由他们平台开展。公司上下几乎没有一个人认罪,在第一轮抓捕中漏网的人到公安局主动投案,第一句话就说:“我是来配合调查,但是我不是来自首的。我没罪,谈不上什么自首,更谈不上什么认罪认罚。”能够逃脱司法程序的人,不仅要无罪,而且要有确实的证据能清晰无误证明自己无罪,甚至要在整个事件处理中连道德瑕疵都接近于零。我们且不谈运气、关系、舆论、领导关注、体制内健康力量这些案件之外的玄学因素,单就这个实务中出罪的硬性条件,有几人能满足?一旦进入司法程序,就要面临司法机...

日本刑辩律师同行为什么不死磕?

刘臣律师1年前 (2023-05-23)时评杂文13430
日本刑辩律师同行为什么不死磕?
最近读了一本日本同行介绍自己所经办成功案例的故事,《刑事辩护人》。全书字数不少,似乎日本在被强行植入西方文化后,连语言都变得拖沓起来,如果以中文作为创作语言,这本书应该不会超过五万字。我写这篇文章的目的不是为了拆书,主要想谈一些自己读后的想法,但为了本文的读者们迅速导入,在此用一段话简要概括一下故事情节:几个菜鸟新手律师紧盯警察在破获一起盗窃案过程中采用的,有悖刑诉法及宪法精神,但并未明确违反现行法律条文的技术侦查措施(具体来说,是在嫌疑人车辆上偷偷放置GPS以实现实时追踪),将官司一直打到最高院,最终最高院判定警方侦查措施违法。可以确定的说,这样的案件不会发生在我们脚下这块土地上。司法制度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