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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还是不交?

李白拿酒来11个月前 (06-07)日记随想27320

“交,还是不交?”

老梁的案子明天终于要开庭了。

之所以说终于,原因是之前已经排过两次庭,都因为这样那样的原因没开成。

“狼来了”喊多了,老梁有点蔫儿不拉几的,一鼓作气再而衰三而竭嘛,不过他毕竟当了一辈子干部,脑子活络,比洛阳那个陈鲲不知道聪明到哪里去了,再加上这已经是第三次对他进行庭前辅导,他在里面没别的事儿干,整天就琢磨开庭,用他自己的话说,“闭着眼儿也能把庭开好咯”。

唯一的小意外出在家属这边。

我准备当庭提交一份关键的新证据,但是家属对提交原件顾虑很大:“把原件交了,以后手上没证据了,将来可咋办?”

这不是我第一次遇见家属不愿意向法院提交证据原件了,他们并不信任法院,至少不信任正在审理他们案件的基层院或中院。

还在实习的时候,跟老吴去开了个上访户寻衅滋事的发回重审后上诉的二审庭。家属不知道从哪里搞到两份政府批文,如获至宝,还开着庭就在旁听席挥舞小红旗一样,倒是把法官惹毛了:“你到底作不作为证据提交?!”

家属仿佛置气一般:“不交!我就叫你看看,我们手里有证据!我们绝对不会把原件交给你们!交给你们就没有了!”

法官无奈地挥挥手:“好好好,交不交随你。”

判决的结果自然是继续维持原判。不过倒与交不交那几页证据关系不大,寻衅滋事是个筐,啥玩意儿都能往里装。不过上访户们一般都武德充沛,几场官司打下来,政府也大呼吃不消,通过法院暗示家属,只要低头认罪,承诺不再继续上访,就把人放了,判缓刑。

被告人自己其实有点犹豫,毕竟坐大牢的滋味儿可不好受,谁坐谁知道,但是家属没一个同意认罪,尤其是他老爹,听闻儿子想认罪,原地能蹦三尺高:“俺们老平家没有罪犯!”

另一桩不愿交证据原件的是桩诈骗案。这个案子怎么说呢,也是模棱两可,如果按100分满分制给证据打分的话,可能也就能打个50到60分。判刑呢,有点不太和规矩,不判呢,白白把一个骗子放回人民群众中,感觉也不太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能拿到这份证据,还是我给他老婆支的招,指导着他老婆向政府申请了一个信息公开,政府在毫无防备的情况下,给她出了个“查无此件”的回复,并加盖了政府公章。

还是简单说下案情,不然容易看的云里雾里。这个老板在某地搞了个项目,并以该项目为基础,吸引股东投资。项目自然是没搞成,否则也不会发案。问题是,项目没搞成虽是事实,但是政府方面却也从来没有出过公文,官宣项目死亡。

我们虽然钻了个空子,搞到了一份“查无取消项目公文”的材料,但其实证明价值很有限。就好比人已经凉了,只不过还没出“死亡通知书”,你不能因为没有死亡通知书而说人还没死,一个道理。

处于绝境的人突然看到希望,往往会陷入盲目。他老婆如获至宝,甚至专门过了塑,又装进一个又大又厚的保护夹层里。

我说:“这证据将来申诉都时候得交啊。”

他老婆杏眼一瞪:“那可不行,我就这一份,交了他又不还给我,我以后往哪告去?!”

站在法院的角度讲,你连提交都没提交,我就是想评判证据,也无从下手;站在家属和当事人的角度讲,原件肯定不能给,给了以后就彻底没机会翻盘了,除非碰到一个份量充足的大青天,起码得省委书记起步这样的,才能把原件交出去。

我也没有太好的处理办法,好像无论怎么建议,最后都会落埋怨。只好当庭向其释明法律后果,留给他们自己决定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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