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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信罪:一种空前可怕的连坐制度

刘臣律师3年前 (2023-05-23)时评杂文39540


这两天看一本帮信罪的卷宗,看着看着就只觉得后背发凉。在我看来,这家公司已经做到了作为一个私营性质商业主体范围内应作的一切,但还是防不住网络犯罪借由他们平台开展。公司上下几乎没有一个人认罪,在第一轮抓捕中漏网的人到公安局主动投案,第一句话就说:“我是来配合调查,但是我不是来自首的。我没罪,谈不上什么自首,更谈不上什么认罪认罚。”

能够逃脱司法程序的人,不仅要无罪,而且要有确实的证据能清晰无误证明自己无罪,甚至要在整个事件处理中连道德瑕疵都接近于零。我们且不谈运气、关系、舆论、领导关注、体制内健康力量这些案件之外的玄学因素,单就这个实务中出罪的硬性条件,有几人能满足?

一旦进入司法程序,就要面临司法机关显微镜式的全面审查,这种审查苛刻到不局限于证据,而是扩展到基于证据联想的事实重构,再穿透到隐藏在事实背后的道德考量,你在任何一个环节上的瑕疵,都会成为他们发动有罪推定的依据。

所有的帮信罪,最大的软肋在于“道德瑕疵”。所有你认为的中立帮助行为,所有你认为已经竭尽全力的合规措施,在确有网络犯罪借由平台发生的那一刻,都变得苍白无力。你不知道他们是网络犯罪团伙,那你难道就没觉得他们有那么点儿不对劲?如果你已经觉得他们不对劲了,为什么还要做他们的业务?这样一来,你是不是就也有责任了?

我自己的公众号之前也会偶尔接一点广告,挣点零花钱,后来帮信的案子看多了,我也不敢再接了。假如真的出了事,公安也问我:广告内容你核实过没有啊?这个广告上说的那么好你自己会不会去尝试啊?就发这么条文案你收这么多钱你觉得正常吗?我也有百口莫辩之感。

帮信罪本质上是变相的连坐制度,它将应由国家承担的打击防范犯罪义务向民间过度转移。帮信罪的过度扩张,危害不仅在于会损害正常的经济秩序,更在于它将破坏人与人之间的信任关系。它将建立起一种空前恐怖的连坐制度:以前的连坐只要求你关注别人已经做了什么,现在的连坐则要求你关注别人可能将要做什么。

卷宗上公司对办案机关的质疑跳出纸面,直击耳膜:我想问下你们,我该怎么做,怎么管理,才能使我们的行为合法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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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真,货拉拉司机有点冤

刘臣律师3年前 (2023-06-06)时评杂文1.35万0

货拉拉司机被判过失致人死亡,在看守所度过七个月羁押生活后,以过失致人死亡罪被判缓刑一年。官方指称他的罪状是,在女孩整个身体已探出窗外时,仅仅采取了轻点刹车,打双闪的措施,对女孩死亡负有过失。

从国情来看,这个判决已经不算重了,连很多律师都说,应当算是社会效果比较好的。是啊,毕竟人家女孩人都死了,你只不过进去坐个半年出头就出来了,还想怎么样?毕竟人是在你开车时死的啊。

但较真一想,恐怕又不对。不讲那些深奥的大道理,过失犯罪之所以是过失,就在于“过失”是可以避免的。假如时间能倒流,重现当时场景,司机可以通过不强人所难的其他处置方式避免事件发生。如果没有这种假想的“可补救性”,就谈不上什么“过失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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